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段)项目 | (略) 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 蓟运河宝宁交界至宁汉交界 | 天津大威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 (略) 宁河区蓟运河宝宁交界至宁汉交界建设蓟运河治理工程(宁河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23.459km的堤防加高加固和30座穿堤建筑物的治理。对蓟运河现状不足10年一遇标准的宁河段河道,按照20年一遇规划防洪标准进行达标治理。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定期清掏,确保不外排。 2、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处理。 | 2024.4.9 — 2024.4.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