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瓦窑 (略) 恢复重建项目-附属围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瓦窑 (略) 恢复重建项目-附属围墙工程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 (略) ( (略) (略) 永昌街道 (略) 12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SC-2024CG-CT43
2.项目名称: (略) 瓦窑 (略) 恢复重建项目-附属围墙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价格:¥#.49元(###万#仟#佰###元#角#分)
5.采购内容: (略) 瓦窑 (略) 恢复重建项目-附属围墙工程,对新建门诊综合 (略) 区围墙实施新建工程,砖砌围墙 139m,通透式围墙 87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项目实施地点: (略) 瓦窑 (略) 。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现场踏勘:不组织;拟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 (略) 瓦窑 (略) 。
10.付款方式:具体签订合同时双方另行约定。
11.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不超过60日历天。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可提供企业成立至今合法有效的财务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略)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略) 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投标人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4%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3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 (略) ( (略) (略) 永昌街道 (略) 12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 (略) ( (略) (略) 永昌街道 (略) 1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执行减缴保证金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本项目按至少50%降幅收取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仟#佰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保山永昌支行 |
账号:#1586 |
汇入地址: (略) |
保证金咨询电话:#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八、公告发布媒体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磋商公告或磋商文件如有变更, (略) 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1%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保山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略) (略) 青华街道 (略) 5号地块商2栋
电话:0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 (略)
地址: (略) (略) 永昌街道 (略) 12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管先生
电 话:08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