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新县2022年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垃圾处理服务,货物/其他货物/垃圾容器,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清洁卫生车辆/垃圾车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大新县 | 公告时间 | **日17:15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桃城镇富康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 时代中心B座222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ZZC2022-J1-*-GXGX
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2022年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项目(重)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第二节第2点(3)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故作废标处理,另行组织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桃城镇富康路110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良庆区体强路19号阳光城 时代中心B座2220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