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冰箱箱体门体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西 (略) 青岛西 (略) 隐珠 (略) 2738号6幢 | |
建设单位: | 青岛迪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西海新岸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19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 (略) 隐珠 (略) 2738号6幢,租赁青岛威 (略) (略) 西 (略) 隐珠 (略) 2738号6幢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筑面积5186.32m2。项目新上生产线5条,主要生产设备包括激光切割机1套、数控冲床2台、折弯设备2套、弯管机1台、翅片机2台、胀管机1台、磨床1台、电焊机1台、对焊机1台、氩弧焊1台、氧气焊3台、发泡机1台、箱体发泡模具3台、门体发泡模具2台、抽空泵1台、灌注仪1台、打包机1台、封口钳1台、空压机2台等,主要原辅料为不锈钢板、镀锌板、铝板、组合聚醚多元醇(白料)、异氰酸酯(黑料)、铜焊条、(略)炔、氧气、CQ201冲压油、包装材料、压缩机、蒸发器、冷凝器、制冷剂(134a/404a)、玻璃板、铝合金导轨、门封条、风机、胶泥、密封条、黄胶带、布基胶带、配件(螺丝、塑料件、线路板、线束、照明灯等)、玻璃胶等,建成后可年产冰箱箱体1000套/年、冰箱门体2000套/年。 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结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 (略) 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发泡、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各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P1排放。切割废气经自带管道+布袋除尘 (略) 理,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 (略) 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发泡、烘干工序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二苯基(略)烷二异氰酸脂(MDI)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中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标准》((略))表2中的排放限值标准。 (略) VOCs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二级新改扩标准限值标准; (略)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排放限值。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要求,规范废 (略) 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略) 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 (略) ,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冲压油、废冲压油桶、废原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的20m2危废间,定期委托危 (略) 理资 (略) 置;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焊烟净化器收尘、废布袋、废固态发泡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6m2一般固 (略) ,一般固废外售综合 (略) 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 (略) 、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略) 西 (略)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略)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西 (略) (略) 166号2号楼3楼 | |
邮政编码: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