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河岸堤坝水毁修复项目(宝山镇)施工招标公告
本工程 怀柔区河岸堤坝水毁修复项目(宝山镇) (工程名称)已由 (略) 怀柔区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怀财农【2023】10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工程的建 (略) 怀柔区宝山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282.4(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河岸堤坝水毁修复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其他 /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要求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1 月 05 日至 2024年 01 月 09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怀柔区分平台(http://**)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进行网上关注,关注成功后至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在网上关注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2 凡通过上述关注者,请于2024 年 01 月 05 日至2024 年 01月 09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略) 怀柔区庙城镇293号3号楼303室(详细地址)持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外地进京企业管理手册(如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文件携带齐全且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5 日09时30分,地点为 怀柔科学城政务服务中心(雁栖大街53号)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怀柔区分平台上发布,同时在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 (略) 怀柔区宝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鑫诚置信 (略)
地 址: (略) 怀柔区宝山镇宝山寺村 地 址: (略) 怀柔区庙城镇293号3号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杨硕
电 话:010-*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