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交通文化 (略) :
你单位关于《关于申请<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西牛沟中桥建设方案>批复的函》(宿交旅函〔2023〕74号)、《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 西延工程)—西牛沟中桥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及《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西延工程)—西牛沟中桥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收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专家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新建淮宿蚌城际铁路宿州西站连接线(G344 西延工程)西牛沟中 (略) (略) 埇桥区宿州西站规划片区,跨越西牛沟处桩号1+765 ,桥梁全长31.4m,全宽50m。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桥梁的设计方案和《方案》中的桥梁建设方案。
拟建桥梁路线中心线与河道中心线夹角90°,桥跨1×25m。左幅桥宽26.25m,右幅桥宽23.75m。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部分PC简支箱梁,基础采用直径1.5m钻孔灌注桩基础。
断面布置为:人行道(含护栏)+非机动车道+侧分带+车行道+中央分隔带+车行道+侧分带+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护栏),桥梁全宽50m。公路等级: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桥梁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0.05g,抗震设防烈度为VI度。
桥梁施工方案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报告》和《方案》执行。拟建桥梁桥墩基础施工期间,基坑开挖时尽量减少对底土的扰动。同时应结合地质情况,考虑防渗要求,采取合理措施保证防渗安全,桩基施工时应考虑回填粘土。
三、基本同意防洪评价报告的技术路线。《报告》收集河道水文气象、河道地质、河流水系演变及河势变化等资料,采用河道测量、资料分析和数学计算等方法,进行防洪评价计算和综合分析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的技术路线。
四、基本同意防洪评价计算结果。基本同意该《报告》水文分析计算、壅水分析计算、冲刷分析计算和堤防稳定分析计算结果。
五、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影响分析及综合评价。
六、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
桥梁的建设应为未来河道治理留足空间,应对桥址处河道按照规划工程措施和规划横断面进行治理。
为保证岸坡的稳定,项目工程采用硬化护砌,疏挖及护砌措施范围为桥梁纵轴线上下游各50m,总长度100m。渐变衔接段在上下游措施终点各设50m长。设计河底高程为21m,设计河道底宽3m,设计边坡比1:2,设计岸坡顶高程为26.3m;硬化护砌形式采用120mmC25素砼,下设100mm碎石垫层;两侧岸坡护砌顶高程为25.6m。
桥梁工程建设时应按设计标准提前或同步实施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等工程措施稳定河势。项目工程的岸坡防护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监理单位应满足相应资质要求。
七、工程实施建设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补救措施、结论及建议内容,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区防洪安全。
(二)鉴于防洪不利影响与工程建设同步产生,防护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水利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严格按照有关水利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期完工。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工程占用河道土地情况、施工度汛方案、施工区洪水预报预警方案,报送我局审核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主汛期,采取合理的导流方案,不得有碍其行洪。
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填筑围堰、坝埝和施工便道施工;禁止在河滩内设置料场和预制件场。
(四)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施工度汛措施,承担施工区防汛任务,同时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储备、落实防汛值班等制度,服从属地防汛指挥机构指挥调度。
(五)、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清除河道内建筑垃圾,恢复河道行洪功能,并及时报请我局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前,视为在建工程,按照相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工程建设涉及河段(包括防护范围)的防汛责任、抢险方案落实由你单位负责。
(六)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30日内应申请防洪专项验收,未经专项验收该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若有效期届满未开工需延续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本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地点等发生较大变动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略) 埇桥区水利局
2023年8月11日
(项目代码:220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