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及本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富民县民政局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拟于2024年8月初开展社会救助服务项目采购工作,为切实落实公示公开工作,现将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富民县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2.购买主体: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富民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3.单位性质:机关单位。
4.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A0403,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服务。
5.资金预算:109.*元。
二、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购买内容: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主要指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对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2.承接标准: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按照不同层级分别向县级、镇级、村级配置不低于18名、7名、2名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救助队*,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三、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项目联系方式:0871-*。
富民县民政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