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0
(略) 洛塘河两岸有机更新及配套停车场项目二标段
(文宗路-海宁大道)答疑纪要
1、本项目拆除的地面铺装面层材料、灯具、沿河栏杆、垃圾桶、成品座凳、石球、名人文化牌、健身器械等其他可利用设施应考虑利旧,拆除及运输时注意保护。名人文化牌复位位置原则上与原位置保持一致,健身器械复位位置现场协商后确定,具体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有误,修改为2023年4月20日上午10时。
3、本项目由于设计图纸原因,工程量清单已做修改,由投标单位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4、本项目标准预算价:*元;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8%,*元;风险警戒值: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27%,*元;风险控制价: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27%,*元。
5、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初步评审内容第①条修改为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存在涂改或行间插字等修改处没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
6、开标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证电子打印版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 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在开标现场单独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原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收集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出席开标会议人员是否符合要求。在收集材料时,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将对出席人员与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注:(1)出席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准时参加开标会议: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30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的收集时间: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 30 分钟内,逾期不予接收
(略) 森立 (略)
浙江圣加 (略)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