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烟台港西港区原油码头二期(602#泊位)增加货种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压减现有602#泊位原油接卸量,新增沥青混合物、稀释沥青和轻质蜡油接卸量,保持泊位吞吐量不变;并调配现有输油臂、输送管线以及储罐用于新增货种的接卸、输送及存储;仅对现有接卸、输送及存储设备、设施进行调配,不新增或减少接卸、输送及存储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 (略)
联系人:柳耀巍
联系电话:0535-*
电子邮箱:*@*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 (略)
联系人:宋媛媛
联系方式:0531-*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下载地址链接:http://** 提取码: e2gt。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了解工程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环境背景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及论证、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公众参与、评价结论与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 (略) 由周围受影响的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消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特此公示。
山东 (略)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