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琼中县城“李一旺”槟榔厂LNG瓶组气化站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前公示
一、编制目的
为更好的指导琼中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对琼中县独立地块作出实施性安排,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提供法定依据,结合《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特编制《琼中县城“李一旺”槟榔厂LNG瓶组气化站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以北,规划面积为4292.98m2。
三、布局与用地规划
1.用地规模
规划地块用地规模4292.98m2(约合6.45亩)。
2.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用地代码为1304,用地面积4292.98m2;
3.开发强度控制
在满足与地块周边环境相容和主导功能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规划地块容积率≤0.5,建筑限高≤24m,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四、道路交通规划
本项目主要依托现状村道,向东与黎母大道对外连接,向西与海榆中线联系,均可向南到达琼中县城。
五、公示主要图纸(详见附件)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规划图
3.地块管控图则
六、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6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榆中线与环城东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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