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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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南丰县绕城公路
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报来《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请求批复G206南丰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抚发改交通字〔202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改革委关于G206南丰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发改交通〔2023〕145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G206南丰县绕城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3〕6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主要技术标准
1.建设规模:G206南丰县城绕城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111-*-04-01-*)路线起于南丰县琴城镇艾源村附近,顺接现有G206国道(老桩号K1787+177)。起点段利用现有G206国道改造至与规划建设的G312绕城公路交叉口处(K1787+177~K1787+637),与原G206国道T字交叉后折向西南采用新线,绕避县城,总体由北至南,途径富溪工业园区、金山寺,于李坊设李坊中桥(中心桩号K1792+756)后与G322国道平交(桩号K1792+858),于平交口西北侧设养护工区,后途径水坑尾、翠云村、饶家堡、梅溪村,于市山 (略) 山跨线桥上跨原G322国道(桩号K1796+390),途经秋石设秋石中桥(中心桩号K1796+713)跨狮前水, (略) 山镇罗溪村附近接现状G206国道(老桩号K1798+561,测设桩号K1798+565.237)。路线全长11.388公里,其中老路利用改造段0.46公里(K1787+177~K1787+637),新建路段10.928公里(K1787+637~K1798+565.237)。全线共设置中桥118米/3座,涵洞50道,分离式立交2处,平面交叉6处,养护工区1处。
2.主要技术标准:根据该项目可研批复并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同意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其它技术指标采用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路线设计
1.路线起点、终点,主要控制点及路线走向基本合理,符合项目可研批复要求。
2.综合考虑路线走向、地形地质条件、征地拆迁、技术指标、工程投资、沿线城镇规划、地方政府意见等因素,基本同意翠云段(K1790+000~K1798+565.237)路线比较段采用设计推荐的K线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与有关电力管理部门沟通衔接,调查核实高压走廊路段公路与高压线路、杆塔安全距离,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确保公路运营安全;加 (略) 级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沟通衔接, (略) 级风景名胜区内路段路线设计,减 (略) 级风景名胜区的影响。
3.基本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全线设置变坡点16个,最大纵坡4.0%/1处,最短坡长273米,最小竖曲线半径凸型9500米,凹型8500米。下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细化高填、深挖路段及平纵组合设计,在满足规范、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平纵指标,使线形顺畅均衡,合理控制填挖高度,尽可能做到土石方平衡,更好地保护环境,节约用地。
三、路基、路面设计
1.基本同意新建路段、老路利用改造段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路基横断面布置形式为:24.5米=0.75米(土路肩)+3.0米(硬路肩)+2×3.7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1.0米(中央分隔带)+0.5米(路缘带)+2×3.75米(行车道)+3.0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城镇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城镇路段路基横断面布置,确保运行安全。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水文调查,进一步复核沿线路基设计洪水位,合理确定路基标高;城镇路段路基标高宜结合城镇规划控制性竖向标高统筹考虑。
3.基本同意路基防护设计,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地质勘测及试验工作,进一步查明沿线淤泥质土、杂填土等不良地质及粘性土等特殊岩土的分布范围、特性,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并对高填、深挖路段高边坡进行稳定性验算,针对性的采取工程措施,合理确定边坡坡率及支护措施,确保安全。
4.基本同意全线采用设计推荐的沥青砼路面结构,下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必要的调查试验工作,核查路基干湿类型和土基回弹模量,进一步核查分析交通荷载参数、环境影响参数、材料性质参数、路面各结构层的力学响应量等,进一步验算路面结构,合理确定路面各结构层厚度;进一步核实调查老路利用段路面现状,分析路面可利用程度,优化、完善路面改造设计。
5.基本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下阶段宜考虑排水设施与沿线自然环境的协调,并完善挖方路段截、排水设计;完善水环境敏感区安全防护设施、桥面水收集及处理设计,达标排放。
6.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筑路材料的调查及试验工作,进一步落实各类建材的产地、储量、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确保路基、路床料源质量;落实取土场、弃土场位置,加强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减少水土流失,避免诱发次生灾害,保护环境。
四、桥、涵设计
1.原则同意沿线的李坊中桥、杨家山中桥和秋石中桥等3座中桥根据各桥址地形、地质条件分别用设计推荐1×20米、1×20米、3×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盖梁(李坊中桥、杨家山中桥)、肋板台(秋石中桥)、柱式墩(秋石中桥)、钻孔灌注桩基础的桥型方案。
2.下阶段应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调查工作,根据进一步查明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合理确定桥面标高,优化平纵面设计,并充分考虑所跨河道、公路行洪要求,合理调整桥跨、墩台布置,优化桥梁基础形式及通行桥梁结构设计。
3.原则同意沿线涵洞、通道的设置,下阶段应充分考虑沿线农业机械的通行、灌溉排水要求,合理确定通道、涵洞断面型式及尺寸。
五、交叉设计
1.原则同意平面交叉设计,下阶段宜适当归并部分次要平交路口,优化、完善与现状G206国道、G322国道等主要平交路口渠化设计;严格按照规范有关要求,控制平交口间距,增设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以利行车安全;改善平交口平纵线形,提升平交口视觉条件,提高行车安全和通行效率。
2.基本同意翠云支线跨线桥、市山跨线桥两处分离式立交采用1×3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3×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U型式台(翠云支线跨线桥)、肋板台(市山跨线桥)、柱式墩(市山跨线桥)、钻孔灌注桩基础/扩大基础的桥型方案。下阶段应根据桥址地形、地质条件,并充分考虑所跨公路扩建因素,进一步优化分离立交桥设计。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原则同意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下阶段应优化养护工区位置设置,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做好必要的减噪等防治措施;补充必要的工程地质勘测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养护工区总图布置、各单体建筑平、立、剖面设计、水、暖、电及相关服务设施设计,合理确定基础型式
七、工程概算
核定本工程总概算为52529.66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八、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可研、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3年5月15日
年月日
附件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40424.93 | |
一 | 临时工程 | 186.69 | |
1 | 临时道路 | 28.28 | |
2 | 临时便桥、便涵 | 11.14 | |
3 | 临时供电设施 | 35.46 | |
4 | 拌合设备的安拆 | 111.81 | |
二 | 路基工程 | 16646.83 | |
1 | 场地清理 | 359.85 | |
2 | 路基挖方 | 2646.80 | *.60立方米 |
3 | 路基填方 | 1995.56 | *.00立方米 |
4 | 特殊路基处理 | 2515.26 | |
5 | 排水工程 | 2105.51 | |
6 | 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 | 6941.15 | |
7 | 路基其他工程 | 82.70 | |
三 | 路面工程 | 12326.96 | |
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11870.15 | |
2 | 路槽、路肩及中央分隔带 | 456.81 | |
四 | 桥梁涵洞工程 | 4560.19 | |
1 | 涵洞工程 | 3223.17 | 52道(含主线50道,支线2道) |
2 | 中桥工程 | 1337.02 | 149.04米/4座(其中主线3座,支线1座) |
(1) | 李坊中桥 | 252.90 | 26米 |
(2) | 杨家山中桥 | 262.71 | 26米 |
(3) | 秋石中桥 | 706.67 | 66米 |
(4) | 秋石支线桥 | 114.74 | 线外改线桥31.04米/1座 |
五 | 交叉工程 | 1885.16 | |
1 | 平面交叉 | 988.76 | 6处 |
2 | 分离立交 | 896.40 | 2处 |
(1) | 翠云支线上跨桥 | 201.81 | 50.93米 |
(2) | 市山跨线桥 | 694.59 | 66.00米 |
六 |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2690.90 | |
1 | 交通安全设施 | 1630.90 | |
2 | 监控系统 | 360.00 | |
3 | 管理、养护、服务房建工程 | 700.00 | |
七 |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125.11 | |
1 | 主线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 125.11 | |
八 | 其他工程 | 718.93 | |
1 | K1796+654改路 | 28.93 | 1处 |
2 | K1798+565改路 | 97.58 | 1处 |
3 | 改河、改沟、改渠 | 551.32 | 256米/1处 |
4 | 取、弃土场排水防护 | 41.10 | |
九 | 专项费用 | 1284.16 | |
1 | 施工场地标准化建设费 | 686.74 | |
2 | 安全生产费 | 597.42 | |
Ⅱ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6653.88 | |
一 | 土地使用费 | 3599.12 | |
1 | 永久征用土地 | 3580.02 | |
2 | 取土场林地征用费 | 8.50 | 临时征用 |
3 | 临时用地 | 10.60 | |
二 | 拆迁补偿费 | 1925.99 | |
三 | 其他补偿费 | 1128.77 | |
Ⅲ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2949.44 | |
一 | 建设项目管理费 | 1622.57 | |
1 | 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 | 808.39 | |
2 | 建设项目信息化费 | 95.52 | |
3 | 工程监理费 | 674.87 |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24.60 |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19.19 | |
二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 850.24 | |
三 | 专项评价(估)费 | 278.33 | |
1 | 环境影响评价费 | 35.00 | |
2 | 水土保持评估费 | 46.36 | |
3 |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 | 30.00 | |
4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 | 30.00 | |
5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 | 30.00 | |
6 | 节能评估费 | 19.45 | |
7 | 社会稳定性评估费 | 22.17 | |
8 | 交通安全评价费 | 16.39 | |
9 | 规划选址报告编制费 | 48.96 | |
四 | 联合试运转费 | 14.03 | |
五 | 生产准备费 | 11.64 | |
1 | 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 | 11.64 | |
六 | 工程保通费 | 10.93 | |
1 | 保通便道管理费 | 10.93 | |
七 | 工程保险费 | 161.70 | |
Ⅳ | (Ⅰ+Ⅱ+Ⅲ)合计 | 50028.25 | |
Ⅴ | 预备费 | 2501.41 | (Ⅰ+Ⅱ+Ⅲ)*5% |
Ⅵ | 总概算 | 52529.66 |
年月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略) 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南丰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 |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发 |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