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规定和程序,我局于2024年8月5日对日 (略) 金属床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了同意审批的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 (略) 北分局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批复 | 批复时间 |
1 | 山东省五莲县孔家沟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 | 五莲县孔家沟村西1.5公里 | 五莲县农 (略) | 山东加 (略) | 莲审批〔2024〕105号 关于五莲县农 (略) 山东省五莲县孔家沟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 2024年8月5日 |
莲审批〔2024〕105号关于山东省五莲县孔家沟村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