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田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批复田阳区坡洪镇郎含村生猪养殖项目建议书的函》(阳组报〔2024〕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就业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养猪产业增效,增加村集体收入,有效助推乡村振兴,我局同意建设田阳区坡洪镇郎含村生猪养殖项目。
二、项目代码
2406-*-04-01-*
三、项目名称
田阳区坡洪镇郎含村生猪养殖项目
四、项目业主
(略) 田阳区委员会组织部
五、项目建设地点
(略) 田阳区那坡镇那芘村那匿屯
六、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建设猪舍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平整场地*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污设施1套、道路加宽及水电设施、围墙等工程,购置设备1套。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元;资金来源: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请据此批复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报: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何家兴
抄送:区财政局,住建局,审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
(略) 田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4年6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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