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拟对 2024年11月27日;贵州 (略) (略) 置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年产*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设项目 ;黔南州瓮安县建中枫香坪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略) 专用塑料瓶生产建设项目 ;瓮 (略) 玉华磷矿*吨扩建工程项目等五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 4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略) 环评科
(略) 经 (略) 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 (略) B216室,0854-*
邮编:*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贵州 (略) (略) 置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 (略) 马场坪街道甘粑哨村 | 贵州 (略) | 贵州 (略) | 本项 (略) 马场坪街道甘粑哨村,地理坐标:东经107度34分5.773秒,北纬26度37分34.066秒,依托贵州 (略) 3200t/d新型干法熟料生产 (略) 置锰渣、碱渣、湿基活性二氧化硅、铅锌渣、磷矿尾渣、硫酸钡渣、污泥、铁合金炉渣、赤泥、燃煤炉渣、煤矸石、黄磷渣、火山灰质采选矿废渣、采选矿废渣、废纺、炭黑、橡胶颗粒、生物质秸秆等固体废物,日处理最大量1053.2t(年处理最大量*t),属于一般工业固 (略) 置及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78.*元,其中环保投资7.*元,占总投资的9.38%。 项目依托贵州 (略) 的熟料烧成系统、水泥粉磨系统和办公楼等生活办公设施,新建替代燃料堆棚、替代燃料上料系统、污泥库、污泥上料系统。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通过设置围挡、降低砂石料及水泥投加高度,运输车辆低速、匀速行驶,加强机械车辆保养、使用合格燃料等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粉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生活污水设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切割机、振捣棒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设施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 (略) 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项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为污泥库、燃料库棚架钢结构废钢材、废铁皮材料及污泥、燃料上料通道废钢管等,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回收利用。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混合材堆棚废气 混合材堆棚粉尘经收集进入袋式 (略) 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0m高(为排口距站顶高度,离地高度25m)排气筒(DA042)排放。 (2)原料堆棚废气 原料堆棚粉尘经收集进入袋式 (略) 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0m高(为排口距站顶高度,离地高度30m)排气筒(DA041)排放。 (3)生料均化库废气 生料均化库内废气经库顶袋式收尘 (略) 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0m(为排口距站顶高度,离地高度28m)高生料均化库顶排放口(DA034)排放。 (4)污泥库废气 污泥库废气通过负压风机抽吸后进入活性炭吸 (略) 理,污泥库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63)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 (5)窑尾废气 项目依托水泥 (略) 置生 (略) 理厂污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依托水泥厂现有环保设施(SNCR脱硝措施+袋式除尘器) (略) 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标准要求;重金属、二噁英、HCl 和HF达到《水泥 (略) 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标准后,依托现有109m高窑尾排气筒(DA056)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不新增劳动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污泥产生的渗滤液收集后通入水泥 (略) 置,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库房、厂房建筑隔声,以减少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4.固 (略) 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已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 (略) 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管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 防渗要求,加强污泥库及渗滤液收集池的防渗管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 无 | 无 |
2 | 年产*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设项目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明田街道长田村 | (略) | 贵州丽品 (略) | 本项目位于惠水县明田街道长田村,地理坐标:106°41′18.403″,26°16′31.249″,属于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6m2,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48%。 本项目新建装配式钢结构生产线3条,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厂房90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置安相应设备。生产规模:年产*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其中喷漆的产品量为8000t/a,其余*t/a不进行现场喷漆作业。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物料堆放采取覆盖措施,装运物料应及时清扫。施工车辆采取篷布覆盖措施,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对车轮和车身进行清洗, (略) 采取洒水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三级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冲洗、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过程,不外排。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临时 (略) 理后,经市 (略) 排入龙 (略) (略) 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较强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地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进出车辆禁止鸣笛。 4.固 (略) 置措施 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合法合规的建 (略) (略) 理。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置。项目基本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 (略) 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切割烟尘 切割烟尘收集后,通过管道抽吸至配套的布袋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烟气 焊接烟气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打磨粉尘 项 (略) 域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抽吸至布袋除尘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由车间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喷漆作业废气 喷漆工序(调漆、喷漆及干燥)在封闭的室内进行,调漆、喷漆 (略) 域上方设置集气罩,喷漆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后,经引风机送至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含油废水(油水分 (略) 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经市 (略) 排入龙 (略) (略) 理。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喷漆车间、机修房等,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底座安装防震垫,采取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 (略) 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 (略) 理。油水分离器分离的浮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餐厨垃圾收运资质和能力 (略) 理。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焊条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及焊接烟气净化器收集的铁屑收集后外售废铁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 (略) 置资质 (略) 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3 | 黔南州瓮安县建中枫香坪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安县建中镇、银盏镇、雍阳街道 | 瓮 (略) | 贵州金科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贵州省瓮安县建中镇、银盏镇、雍阳街道境内,升压站坐标:107 °18 ′01.508 ″(东经),27° 02 ′50.593 ″(北纬);线路起点坐标:107 °18 ′02.214 ″(东经),27 °02 ′51.489 ″(北纬);线路终点坐标:107 ° 26 ′51.838 ″(东经),27 °04 ′17.074″(北纬);110kV青坑变扩建间隔:107度26分50.864 秒(东经),27度04 分 17.127秒(北纬)。本项目包括枫香坪110kV升压站、110k (略) 工程及110kV青坑变扩建间隔的建设。黔南州 (略) 2024年1月4日批复了《瓮安县建中枫香坪风电场“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批复文号黔南环审〔2024〕7号。 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4.14%。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的规定,本工程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应遵循“避免→生态恢复”的顺序。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规 (略) 路径,施工车辆应严格按 (略) 线通行,禁止随意碾压,践踏便道外土地,破坏原有地表植被。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 (3)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主管部门。 (4)施工中加强施工管理,划 (略) 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明确临 (略) ,尽量减少扰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先挡后弃、临时覆盖、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本工程电缆沟开挖后应及时回填。 (5)塔基建设占地尽量避开天然林、 (略) 域,需占 (略) 域的,须办理林业手续。同时项目建设过程加强人员管理,禁止滥捕滥采野生动植物资源。施工场地不设 (略) 域。 (6)对饮用水 (略) 保护措施,采用全方位高低腿设计,避免大面积开挖塔基基面,保持山坡的原有地形、地貌,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植被环境;塔基定位时根据周边地形和地质条件,尽量将塔基设置在山坡或距水库较远位置,使其远离水体 (略) 域;不 (略) 内设牵张场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 (7)施工期租用周边村镇民用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置1套一体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A/O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8)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工棚等临时设施,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所 (略) 理沉淀池均用土石填埋至原高程,其上覆土30cm,播撒草种,对临 (略) 进行覆土复绿。对施工期用于工棚、施工便道等临时占用的耕地,应严格按照占多少还多少的原则,予以全部还耕; (略) 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场地内建筑物垃圾、生活垃圾清扫干净后,施工单位方可退场,防止工程弃渣挤占植被生存空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 (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 (略) 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采取覆盖措施或洒水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3)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略) 、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覆盖。 (4)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在经 (略) 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燃烧。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租用周边村镇民用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设置1套一体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A/O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 (2)施工单位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 (3)混凝土养护方法为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再在吸水材料上洒水,根据吸收和蒸发情况,适时补充。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 (4)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时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对施工机械采取消声降噪措施;运输车辆在途经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站址附近居民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3)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单位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施工过程中,在满足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高噪声施工设备进行围挡,以减少其施工噪声影响。 5.固 (略) 置措施 (1)本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约1.*m3,土石方回填总量约1.*m3。项目塔基开挖的土石方堆存后,用于塔基回填,剩余平铺在塔基占地范围内;电缆弃方用于间隔回填;升压站填方由瓮安县建中枫香坪风电场弃方供给。本工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如不能及时回填的,先运至瓮安县建中枫香坪风电场弃渣场3#弃渣场(升压站东北侧1 (略) )临时堆土场临时贮存,后回填。 (2)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废油漆桶置于危废暂存桶,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 (略) 置。 (二)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升压站及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对施工便道、临时堆土场、牵张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3)定期对升 (略) 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升压站环境保护措施: ①运行期确保升压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接触部位应连接紧密,以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 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场场强;升压站内金属构件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 ②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站外设置围墙,有效隔绝电磁辐射。 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 ④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及时对升压站周边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 (略) 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 (略) 设计规范》(*)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略) (略) 及公 (略) 时,保持导线对地最低线高在6.0m以上, (略) 经过环境 (略) 域时,保持导线对地最低线高在7.0m以上。 (略) 经过 (略) 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做好了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 (略) 巡检工作, (略) 的安全运行。 ③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搞好工程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地下电缆 ①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缆结构, (略) 的电晕放电。 ②采用良导体的铜芯电缆,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略) 巡检工作, (略) 的安全运行。 (4)青坑变扩建间隔 ①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变电站或靠近带电架构。 ②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及时对青坑变扩建间隔电磁环境进行验收监测,确保项目周边居住等场所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香坪风110kV升压站:生活用水量为0.76m3/d,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经隔油池(2m3)+化粪池(10m3)处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 (略) 理系统(2m3/d)(处理工艺为A/O工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木 (略) 降尘,不外排。本项目运维期间不产生废水。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在升压站设备的选型上,选取低噪声设备。 (2)通过安装变压器减振器减少变压器的振动传导和噪声产生。 (3)变电站修筑实体围墙。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基础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4)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等运行良好。 (5)选择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 (略)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升压站及扩建间隔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要求。 | 无 | 无 |
4 | (略) 专用塑料瓶生产建设项目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冠山街道高新技术 (略) (卡布 (略) )222栋厂房 |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龙里县冠山街道高新技术 (略) (卡布 (略) )222栋厂房,为扩建项目,地理坐标:107°0′16.761″,26°29′47.488″,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开展塑料瓶生产, (略) 内的玻璃水和洗车液提供塑料包装瓶,年生产规模为*个/a,不新增占地。原项目于2023年8月投资建设,主要生产汽车玻璃水和洗车液,生产工艺仅为混合分装,不涉及“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 工艺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高塔喷粉工艺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采用热反应工艺的香精制造;烫发剂、染发剂制造”上述工艺,原有项目无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5%。 | (一)施工期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地面清扫、洒水抑尘以及大气扩散后,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 (略) (略) ,最终排入龙里县 (略) (略) 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机械噪声,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后可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 (略) 置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当地政府指定弃土 (略) 置,不得随意丢弃。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 (略) 政环卫部门统 (略) 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非*烷总烃 本项目选用的瓶坯子材质为聚对苯二*酸*二醇酯,吹塑、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 (略) 理,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表 4 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未被收集部分废气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臭气 项目所用原辅材料受热挥发带有特殊气味(臭气)。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治 (略) 理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被收集的少量恶臭气体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的表1中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职工。产生的冷却循环水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表》,本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合理布置设备,增大噪声衰减距离。加强进出车辆管理,车辆 (略) 减速行驶、减少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机油)等, 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不合格品分类收集,外售综合利用。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为废机油等事故状态下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小环境事件发生风险。 | 无 | 无 |
5 | 瓮 (略) 玉华磷矿*吨扩建工程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 (略) | 瓮 (略) | 贵州 (略) | 本项目位于瓮安县银盏镇 (略) ,为改扩建项目,2024年8月1日黔南州 (略) (略) 现场检查,玉华磷矿在原矿界内进行扩能,生产规模由*t/a扩能至*t/a,其中东翼矿块(五号硐)生产规模由*t/a扩能至*t/a,设计采用上向分段充填采矿法;西翼矿块(四号井)生产规模由*t/a扩能至*t/a,采矿方法为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东翼矿块和西翼矿块属于独立的生产系统,地面分别设置四号井工业场地与五号硐工业场地,总生产规模为*t/a。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18.*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85%。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场地四周利用现有围墙作为防尘围挡, 配套洒水设备,定期洒水,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运输车辆的出 (略) (水洗),车辆在驶 (略) 内冲洗轮胎及车身。物料、渣土、掘进废石等运输车辆车斗用防尘布覆盖或采取密闭式车斗,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减速行驶。砂石等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不得露天堆放,水泥采用水泥罐车运输,并采用密闭筒仓装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期先行建设生 (略) 理站,食堂污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玉华磷矿新建的生 (略)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井下涌水及施工废水全部进入玉华磷矿已建成的 (略) 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剩余排入岩根河,废水总排口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总磷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2mg/L。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较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固定机械设备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4.固 (略) 置措施 井下施工产生的掘进废石全部回用于五号硐井下充填使用。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其余部分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建 (略) (略) 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 (略) 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施工范围控制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四号井风井场地表土应进行剥离,并保存好熟化的表土,用于风井场地施工结束后的绿化用土。加强对各场地周围植被的保护,严禁破坏场地外的植被,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禁止滥捕乱猎,保护野生动物。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堆矿场的防尘措施 堆矿场进行全封闭,仅留车辆出入口侧敞开,其余侧均封闭,喷淋(喷雾)面积应覆盖整个堆矿场,喷雾设备在作业期间应采用连续或不间断的方式 (略) 喷射水雾。 (2)道路运输防尘措施 在工业场地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置运矿车辆轮胎冲洗池,运输车辆在驶离工业场地前应进行轮胎冲洗,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略) 管理,保持平整良 (略) 面,运矿汽车加盖篷布。井下掘进废石运出地表后不落地直接运至充填站。 (3)其他措施 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加强燃用柴油机械及车辆的保养,对于柴油储罐及加油设备应确保罐体、管道及阀门的密闭性,各工业场地 (略) 硬化,并定期清扫及洒水。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堆矿场等产尘点附近种植滞尘性强的树种。 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1套 (略) 理设施, (略) 理四号井及五号硐的矿井水,矿井水经扩建的 (略) 理站(处理规模:300m3/h,工艺:絮凝+XF一体化净水器+V型过滤器)处理达标后,利用原有排污口排入岩根河,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其中总磷执行贵州省涉磷企业水污染物总磷特别排放限值0.2mg/L,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废水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指标:流量、COD、*、总磷(以P计)。 在四号井工业场地内新建生 (略) 理站1座, (略) 理四号井及五号硐工业场地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 (略) 理站(规模:2m3/h,工艺:A2/O+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不外排。 四号井工业场地及五号硐工业场地分别设置初期雨水截水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 (略) 理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 四号井工业场地、五号硐工业场分别设置沉淀池,车辆轮胎冲洗水经各场地洗车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 (略) 防渗措施,重 (略) 为危废暂存间、油脂库,重 (略) 基础必须防渗, (略) 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防止油污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空压机安装在砖混结构建筑内,空压机设置基座减振和软性连接装置,并安装消声器,窗体采用隔声窗。四号井新建通风机安装在砖混结构的通风机房内,通风机风道采用混凝土风道并安装消声器,出风口安装片式消声器降噪。五号硐通风机采用隔声板进行了封闭,隔声板内侧安装吸声材料。水泵与进出口管道间安装软橡胶接头,泵体基础设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风机进风口及 (略) 安装消声器,设减振机座和软性连接。车辆修理间均采用实墙结构隔音,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高压配电室、五号堆矿场和居民点之间修建隔声屏障,运输车辆进出堆矿场减速禁鸣。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5.固 (略) 置措施 四号井及五号硐的废石作为自建充填站的原料,经充填站制成充填料后,通过充填工业泵及充填管道输送至井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 (略) 理站污泥、沉淀池泥渣定期清运至充填站作为充填材料使用。生 (略) 理站污泥经压滤脱水后,交由环 (略) 置。废旧轮胎外售废旧轮胎回收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地表沉陷防治、土地复垦等综合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尽量控制矿山开发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贯彻“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保护、恢复、建设等措施,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7.环 (略) 保护措施 瓮安生物 (略) 设定垂直标高+1020米以上 (略) 禁采范围,四号井与五号硐均开采+1020m标高以下的磷矿体,且采矿方法均采用充填采矿法。 (三)闭矿期 矿山开采完毕后,对生产、生活设施等进行拆除,做好矿山生态恢复工作,逐步形成与周边地貌的相协调的生态环境,确保矿山服务期满后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提交了公众参与说明。建设 (略) 络、报纸、现场张贴布告等方式,开展了本工程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意见稿公示、公 (略) 理、报批前公告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