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民朋友:
为更好保护我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效解决群众身边最迫切、最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现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职责的重点部门投诉渠道予以公示,现将举报受理热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行业部门及受理电话
(一)生态环境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企事业单位污染大气、水、土壤、声环境以及破坏自 (略) 生态环境等;企业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染物等。
(二)住建(城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广场舞音乐(锣鼓声)等社会生活、临时建筑施工(除特殊工艺阶段)、市政施工等噪声污染,道路、建筑工地、渣土堆等扬尘,城市露天烧烤食品烟尘、气味等。
(三)农业农村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高残留农药、兽药; (略) 箱养殖、拦网养殖、圈养;养殖厂(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违法捕捞及违规垂钓等。
(四)水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擅自拦河筑坝、围垦河滩;擅自将污水排 (略) ,违规拆除、改动城镇排水 (略) 理设施等。
(五)自然资源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无证采矿或者无证开山采石;矿山砂石场未按规定生态修复及违规开挖开采、违法违规占地等。
(六)林业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未按要求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各类破坏湿地公园、风 (略) 、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行为。
(七)卫生健康部门(投诉受理电话:0856-*)
受理范围:反映医疗废物未按照要求暂存、转运、处置等。
三、来信地址
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后七楼7103室(玉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邮政编码:*)
我们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