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Z2022-008 | 栾家坪街道强家湾、徐家洼村 | 20099m2(合30.1485亩)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50年 | ≥0.32 | 19% | 23% | 540 | 270 | 5 |
Z2022-009 | 秀延街道办刘家沟村湫台 | 1100㎡(1.65亩)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50% | / | 350 | 180 | 5 |
Z2023-001 | 清子高速子长东服务区南区 | 2033.4㎡(3.05亩)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50% | ≥25% | 120 | 60 | 5 |
Z2023-002 | 清子高速子长东服务区北区 | 2747.19㎡(4.12亩) | 商服用地 | 40年 | ≤0.5 | ≤50% | ≥25% | 160 | 80 | 5 |
其它规划要求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0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挂牌时间均为2023年10月9日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8日10时00分。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3、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按合同约定交付。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不退还保证金。
4、竞得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含未按时缴纳出让金产生的违约金及分期付款产生的利息),方可办理国有土地不动产证。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911-*
联系人: 赫建宝 屈锋
户名:陕西 (略)
账号:*****
开户行: (略) 支行
(略) 自然资源局
陕西 (略)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