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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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 (略)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成套撬装设备生产车间项目 | (略) |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 | 五洲绿源(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 (略) 宁河区潘庄工业区建设成套撬装设备生产车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生产车间,并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成套冷凝水回收撬装设备1000套,主要用于蒸汽冷凝水的回收。 | 1、废气:本项目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设备切割平面两侧自带吸风口收集,喷砂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喷砂室排风系统整体排风收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工位处设置的可移动马蹄口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颗粒物经主管道引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涂装作业间、晾干间均为密闭负压,产生的废气经整体换风收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厂区 (略) (略) ,最终进入潘庄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边角料、废砂经集中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漆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漆渣、含漆沾染物、含油沾染物、废漆及含漆料废液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4.8.29 — 2024.9.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