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田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略) 西侧, (略) 南侧, (略) 北侧, (略) 东侧地块。位于内田水质净化厂现状围墙内。
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投资:*.*元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内田水质净化厂规划总规模*t/d,现状规模*t/d。二期工程拟扩建*t/d规模污水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m2,总建筑面积约*m2,采用集约地上式建设形式,出水水质执行《 (略) 水污染排放标准》(DB35/322-2018)中的A级排放限值。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车间(内含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反冲洗车间、接触消毒池、碳源投加车间、预留中水泵房等)、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门卫室;对现状粗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污泥脱水车间、加药车间,污泥浓缩池进行设备扩容;新增二期除臭系统,并对现状除臭系统的收集输送设施进行扩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蔡添龙;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 (略) 政 (略)
联 系 人:童工 联系电话:0592-*
电子邮件:*@*q.com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 (略) (略)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