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虾峙镇晨港村小虾峙年产*吨砂石加工扩建项目 | 普环建备2024-006号 | 2024年7月30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8日(7个工作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项目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
传真:0580-*
普环建备2024-006号“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虾峙镇晨港村小虾峙年产*吨砂石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