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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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沅县2023 (略) 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镇政复〔2023〕247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镇沅县2023 (略) 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县城(恩乐)规划范围内恩乐镇恩乐村及民江村 3.改造内容及方式:县城(恩乐) (略) 范围内恩乐镇恩乐村良子队、娘娘庙、教场坝、*中、*庙,民江村拦门树、老街组、景短河、上景短、大翁子、酸台树、忙店坝、高山、罗良、新村组共计1380户。本次改造主要是采取原址改建(扩建、翻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来实施。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内容分为主体(房屋)改、扩、翻建和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1)主体改造工程:土基房加固修缮15户、线路老化更换*m、厨房户厕污水收集管*m、新建化粪池694座; (2) (略) 配套供排水设施改造工程:室外给水及消防主管*m、室 (略) *m、室外雨水沟改造8984m、给水入户管改造*m、 (略) 及场地硬化提升*㎡。 (3)配套基础设施:拆除违建5900㎡、配套成品垃圾收集箱87个、配套垃圾车6辆、新建公共洗手台77座、 (略) 灯342盏、绿化改造5405㎡、新建步道1800㎡、清理河道650m、室外消防栓100个、文化上墙1450㎡、安装文化宣传栏61块等。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的规划或初步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为准。 5.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543.*元。 6.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内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服务。包括:(1)初步设计(含报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及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总承包(EPC)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 7.计划工期:420天(含设计、采购、施工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任务以发包人书面下达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各阶段成果(范围、内容、数量、深度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施工部分:施工部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建设项目标准及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采购部分:采购的设备设施等货物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联合体;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单位委派,并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提供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会保障部门出具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二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报表及任意一年度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最近2个月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财产被接管状态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上述内容须自行承诺并提供“信誉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 (略) 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截图, (略) 址:http://**)。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须小于等于两家。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期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招标公告期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网上递交: (略) 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 (略) 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本项目开标 (略) 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参与开标和解密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智能开标解锁的相关教程。技术咨询:北京筑龙 (略) ,电话:010-*(24小时),QQ:*。 4.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 (略) (镇沅县民族文 (略) 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云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住房和 (略) 地 址:镇 (略) 3号 联系人:李剑一 招标代理: (略) 普平 (略) 地 址:镇沅县住房和 (略) (略) 联系人:张月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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