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XNX
二、项目名称: (略) 实验中学仪器和设施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成都 (略)
地 址: (略) 金牛 (略) 二段266号二层A区02D号
被投诉人: (略) 实验中学、 (略)
地 址: (略) (略) 0008号、 (略) (略) 39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当 事 人: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4年8月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齐补正后,2024年8月15日投诉人向本机关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违规使用大型企业产品,利用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本次中标。中标供应商未规范完整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如实填写图书等产品的制造商信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的规定,(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的规定。
2、处理结果: (一)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二)本项目废标,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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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财政局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