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行政 (略) 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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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略) (略) 生活垃圾分 (略) 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北侧东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环评单位:陕西 (略)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2.25亩);地下垃圾压缩转运站1000平方米、管理间100平方米、场地硬化1025.00平方米、绿化面积375平方米、新增 (略) 理生活垃圾100t/d的水平压缩设备、100立方米的全地下钢筋砼结构渗滤液收集池1座、 (略) 理设备1座、配套压缩式集装箱6个、12t垃圾转运车5辆、3t新能源垃圾转运车9辆、100t地磅1个、除尘除臭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缩车间在卸料、压缩、转运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和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在压缩车间 (略) 、 (略) 、 (略) 均设置植物提取液雾化喷淋装置,统一集中送 (略) 理,再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2、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不外排;施工生产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循环回用,不外排。运行期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A级标准。
3、做好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将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厂界南侧敏感点(三丰阳光城)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厂界西侧敏感点(陕西能源 (略) 家属楼)、厂界东侧敏感点(天 (略)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运营期填方产生的土方临时堆 (略) 南侧,剩余 (略) 政环卫部门指定堆放点堆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中的有关规定;危险 (略) 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