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新环 (略) 年产2亿只一次性使用注射器、*支输液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台环建(玉)[2024]76号 | 2024.6.11 | 台环建(玉)[2024] 76 号新环.pdf |
公告期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 (略)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