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 (略) 食品药 (略) 的青年教师周转公寓1#楼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经 (略) (略) 批准建设, (略) 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 (略) 。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略) 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略) 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6977.88平方米;
3.招标范围:青年教师周转公寓:1#楼(含架空车库)土建及安装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 (略) 相关施工规范及 (略) (略) 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 (略) 调整的权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2.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及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略) 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资质及以上(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7.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略)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说明:①“在建工程” (略) 到合同约 (略) 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略)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②如为第(2)种条件 (略)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的, (略) (略) 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③如为第(2)种条件中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 (略) (略) 门变更备案证明和原合同工程停工证明。承包人可以凭发 (略) 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 (略) 在地工程质量或者 (略) 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 (略) (略) (略) (略) 门要求),向 (略) 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④如为第(3)种条件的须出具由本项目发 (略) 负责人签署发出的相关证明。
⑤第(2)种或第(3)种条件的拟派项目经理未能出具上述证明的,按 (略) 理视为不满足本项要求。
⑥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 (略) ,备案时间或者限 (略) 时问一致, (略) ( (略) 网页链接)时间为准。
8.市场准入:企业具备经 (略) 备案的《 (略)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外地企业进淮注册备案手续(到 (略) (略) 办理)和经 (略) 市工 (略) 备案的《 (略) 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或《 (略) 市单项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9.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经理 * 日 (略) 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被授权委托人自 * 日以来连续6个月 (略) 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 (略) 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 (略) 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
10.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自 * 日以来承担过并完成单项建筑面积在6900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公共建筑(非厂房、非构筑物即可)工程业绩;(投标申请人提供能一致明确拟选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担任职务的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三项缺一不可。单项工程合同价、工程性质等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描述的不一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业绩工程概况在合同等相关证件中描述不清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有效证明原件)
11.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后审的审查(网上审查):
招标人委托 (略) 对投 (略) 审查。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投标人须 (略) 涉材料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并且同时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略) 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 (略) 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略) 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六、评标细则: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95分 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5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正偏离1%扣减0.9分,每负偏离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5分
说明: (略) 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略) 信用评价5分 信用得分(最高5分)
信用得分=5%Ⅹ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 (略) 省信用管理平台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的 (略) 市本地企业的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同类别、同等级 (略) 市本地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
(2)首 (略) 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有省级平均信用分的,以省级平均信用分作为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无省级平均信用分的,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上一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 (略) 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本考核时段内有效,下一考核时段按信用考评办法重新计算。本省建筑企业既无省级平均信用分也未参与我市考评的,除新取得资质企业外( * 日以后取得资质),以零分计算。
注:1、各类 (略) 淮住建办〔 * 号文。
信用 (略) 文件:淮住建办〔 * 号,苏建建管〔 * 号,淮住建发〔2014〕45号, * 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 (略) 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省市级文件。
2、关于对《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的说明:
1)近期因建筑业企业新颁发的资质证书不再标注主项和增项资质,给评标工作带来困难。为保证招投标中信用分的应用合理、公平、公正,特对招投标信用分应用中主项和增项资质认定作出如下说明:
2)《 (略)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 (略) 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 (略) 承担)
3)首 (略) 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 (略) 信用管理平台( http:/ *** ), (略) 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未进入淮 (略) 信用管理平台,其专业承包资质均认为增项。
4)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根据查询结果,参加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被纳 (略) 人名单的,按照其失信严重程度分 (略) 理:
失信严重程度为较重,自名单中载明“发布时间”之日起一年内,给予其信用分减半的惩戒。
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尚未投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投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采用承包商(投标人)名录管理方式的,还可以永久性地将其从名录中取消。 5分
七、报名方式: (略) 公开发布 (略) 。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略) 文件。请申请人于 * 日至 * 日,登录 (略) www. *** (略) 文件。下载招标文件费用305元。
八、本工 (略) 报名。
九、 (略) 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 (略) 3个月。在公告期间, (略) 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 (略) 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 (略) 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 (略) 为,被 (略) (略) 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一、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略) 网和 (略) 市公 (略) 。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 日上午9 时30分;
报送地点: (略) 市公 (略) ( (略) 路16号) 开标 三 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招标人地址: (略) 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路48号1幢2-1002室
联系人:胡洁
电 话: ***
十四、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 日至2016年12 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