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纺粮油(湛江) (略) 大豆深加工精炼色拉油生产 (略) 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2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项目名称: | 中纺粮油(湛江) (略) 大豆深加工精炼色拉油生产 (略) 理设施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中纺粮油(湛江) (略)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略) 5 号 |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
项目概况: | 中纺粮油(湛江) (略) 大豆深加工精炼色拉油生产 (略) 理设施技改项 (略) (略) (略) 5 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 110°23′58.48"E、北纬 21°23′57.73"N。中纺粮油(湛江) (略) 大豆深加工精炼色拉油生产 (略) 理设施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理车间的破碎、风选工艺废气排放口,该部分废气与轧胚调质工序气筒从DA011排放口排出;中包装车间新增一个废气排放口,该车间废气由原来排气筒DA006排放,调整为经过活性 (略) (略) 理后单独排放;精炼车间的天然气高压锅炉新增 (略) 理装置。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原项目主要建筑内容及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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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在原有 (略) 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仅涉及生产设备的安装,仅产生少量的设备安装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本评价不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略)烷总烃和锅炉燃烧废气,其中对周边敏感点造成环境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略)烷总烃、氮氧化物和氨气。其中项目约有0.107t/a(0.028kg/h)的非(略)烷总烃通过无组织的形式排入大气中,项目边界距离湛化宿舍27米,项目废气通过采取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非(略)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废气产污环节均设置了废气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废气均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职工全由中纺粮油(湛江) (略) 原有员工调度,不改变工作制度,无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无需对地面进行冲洗,不改变生产工艺流程,因此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3、声环境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式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叠加本项目贡献值后的预测值均满足其所在 (略) 划声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活性炭装置中的废活性炭及锅炉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暂存于项目内设置的危废间内,统一交由有危废资 (略) 理。项目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可满足原项目的危废暂存要求,须加强危废暂存间的管理,及时通知资质单 (略) 置,确保危废暂存间内危 (略) 混放,并在广东省固体 (略) 、 (略) (略) 进行注册登记, (略) 上面进行固体废物申报。在完善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加强管理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地下水 本项目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非(略)烷总烃、颗粒物,非(略)烷总烃参与大气中二次气溶胶形成,形成的二次气溶胶多为细颗粒,不易沉降,不存在大气污染物沉降对土壤、地下水污染的途径。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本项目为原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新 (略) 理设施为活性炭罐,产生的废活性炭放置于项目原有的危废间暂存,其设置了泄漏截流沟和收集池,地面进行了等效粘土防渗层 Mb≥6.0m,K≤10-10cm/s (略) 理,不存在固体废物污染土壤、地下水的途径。 因此,本项目无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 6、生态环境 本项目 (略) 内,不新增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敏感,因此不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7、环境风险 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尿素等危废,项目Q为0.398,1≤Q<10,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略))4.3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本项目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所涉及危险废物、原料油品具有一定的可燃性和有毒害性,具有潜在危害性,尽管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后,事故发生概率较小,但仍要从项目管理、原料储运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以确保项目安全投用。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事 (略) 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报告表分析认为,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