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4日12时至2024年12月25日12时(延时除外) (略) -资产拍卖(http://**) (略) 络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略) 1区133号1层及2层 (略) 房产3年租赁使用权,以下租赁权按照序号分别进行拍卖,租金均按年支付,详见下表:
标的物现状:标的物均无产权证,原租赁合同已全部到期,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使用权(不含水、电、暖和独立于建筑物的设备等其他费用),按现状进行拍卖(不含装饰装修及动产)。
二、标的物预展时间、地点: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拍卖人在标的展示期间对拍卖标的物提供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人统一安排(节假日休息)。
三、特别提醒:
1、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年租金价格,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招租,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接,如与拍卖资料及图片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物原租赁合同均已全部到期。水、电、暖以及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即买受人)单独缴纳。场所内如安装大功率用电设备的电表,此项费用由承租人单独缴纳。
3、营业项目或方式须经委托人审核批准,不得变更营业项目及方式,变更或增加营业项目或方式需经委托人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4、承租人可根据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必要的装修改造,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房屋的装修图纸方案,须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所需费用承租人自理,租赁期满后,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属于出租人。
5、承租人应做好经营场地的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水、防毒、清雪及维持秩序等工作,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经营场所的电力、消防、给排水、安防监控等改造,以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改造内容均由承租人自行无偿承担相关费用。
6、标的物均无产权证,成交后需办理的《营业执照》等,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并在办妥以上相关证照后,到 (略) 备案方可经营。承租期间的房屋维护、维修由承租 (略) 理,费用自理。
7、承租人经营期间,如出现意外事故,给出租人声誉、固定资产或健康造成损害的,理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损害责任,承租人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8、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 (略) 缴纳技术服务费,按照标的物成交价的0.15%收取,单个标的技术服务费金额上限为(略)元(人民币:(略)(略)万元整);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竞拍结束后的7个自然日,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 (略) 有权对其进行追缴(自2024年1月1日执行,详见http://**)。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房产租赁权面积及数据由委托人提供,如与标的物现状不符以实地勘查及现状为准。
四、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价成功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须付清年租金及拍卖佣金,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新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竞买报名、保证金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 (略) -资产拍卖并进行实名注册、 (略) 络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通过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请竞买人务必在 (略) 发布的《竞买协议》。
联系电话:(略)、0991-(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33号城建大厦
新 (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