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09-04
(略) 2023年那吾镇那吾镇基层阵地提升改造项目 | |||
(略) 甘南藏族 (略) 那吾镇加拉、塔瓦、绍玛、早子行政村 | 11120.16 | ||
(略) 那吾镇人民政府 | 李晓芬 | ||
126.5 | 3.795 | ||
2023-12-31 | |||
改建 | |||
(一)基层阵地提升改造 1.加拉行政村村委会 女儿墙粉刷19.5平方米,渗水砖铺装204.7平方米,矿棉板吊顶63.24平方米,墙面粉刷39.33平方米,PVC吊顶14.4平方米,更换窗户13.5平方米,更换门10平方米,墙裙21.6平方米,厨房改造1项,木地板32.13平方米,吸顶灯1个。 2.塔瓦行政村村委会 渗水砖铺装340.04平方米,走廊地砖54.72平方米,走廊墙砖62.92平方米,PVC吊顶207.9平方米,木地板,192.38平方米,灯具8个,厨房改造1项,树脂瓦11.34平方米。 3.绍玛村行政村村委会 渗水砖铺装82.82平方米,走廊地砖69.48平方米,走廊墙砖24.81平方米,木地板181.29平方米,墙裙37.9平方米,混凝土栏杆28米。 4.早子村行政村村委会 渗水砖铺装447平方米,树脂瓦50平方米,不锈钢栏杆30平方米,内墙涂料125.495平方米,混凝土围栏34.67米,吊顶涂料84.8平方米。 (二)塔瓦行政村牧道维护 塔瓦行政村牧道维护10045.6平方米。 (三)加拉行政村人居环境 镂空围墙447米,网片围栏1300米。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应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开挖土方全部回填至道路及场地平整。施工弃土弃渣不任意堆放,不随意堆置或倾入河流。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 00-6: 00)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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