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经开区南区规划区影响区排涝项目建设单位为 (略)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根据《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采用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青阳街道刘家庙村。
2.2工程建设规模: (略) 2处,尺寸2.5m*2.0m*0.3m,采用C25混凝土浇筑; (略) 钢架及手动葫芦吊装2套。②新铺排水管总长约617m,管材采用DN200(100级1.6Mpa)PE管;开挖方量约586立方米。③新建闸阀井、止回阀井共4座,净空尺寸1m*1.2m,采用成品高强度塑料聚氯*烯材质闸阀箱带盖。④购安污水泵200*-18.5型号1台,200*-45型号1台,软启动柜20KW1台,软启动柜50KW1台,自动液位装置2套。⑤电力部分由业主指定位置接入,电缆线暂估800m,采用铜芯电缆YJV-3*70+1*25型。具体建设规模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3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4控制价:人民币*.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固定下浮比例5%。
2.5资质、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6抽取采用的名录库:《荣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库》企业库内信用分需达到80分以上。
2.7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三、申请文件应包括
3.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3 本公告2.5款所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鲜章)
3.5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报名时间、抽取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16时30分~2024年4月30日16时30分
4.2 抽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17时。
4.3 报名和抽取地点: (略) 荣县旭水大道南三段68号( (略) )。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旭水大道南三段68号 邮编:*;
电话:0813-* 联系人:蒯洋。
项目业主单位: (略)
时间:2024年4月28日
附件:1.经开区南区规划区影响区排涝项目招标控制价
2.经开区南区规划区影响区排涝项目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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