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1-08
镇远县城区排水(雨水)防涝工程 | |||
(略)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镇远县县城区 | 0.1 | ||
镇远县水务局 | 周道军 | ||
7040.99 | 17.85 | ||
2024-12-31 | |||
新建 | |||
新建管线及沟渠共计9727m,其中双壁波纹管De400~De600共计1778m,雨水管沟BXH=600×800~BXH=1800×2000共计7949m,新建铜钱雨水篦子140套,改造现状雨水收集口95套,清淤约8000m。 | |||
环保措施: 施工中的产生的弃土、弃石尽量回用于排水干线地表回填、修复等,对不能利用弃渣必须全部运送到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不得随意堆弃。 |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如运输车辆噪声符合 (GB1495-79)《 机 动 车 辆 允 许 噪 声 标 准》, 其它施工机械符合(GB12523-90)《建筑施工声界限值》,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避免局部地区噪声级过高;禁止夜间施工使用产生高噪声机械设备,在晚上22:00至次日 06:00 期间应停止施工(尤其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邻近区域);尽量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将至最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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