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0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2月1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木萨尔县大有1区块和2区块201、202、203评价井 |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距吉木萨尔县城南约25km | 新疆广源石 (略) | (略) 新瑞鑫诚 (略) | 工程建设内容为新钻3口评价井:大有201井、大有202井、大有203井。3口评价井主要是对油层进行勘探,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油工程及公用工程。 钻井期:50天 试油期:30天。项目总投资1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5108m2,均为临时占地。 |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及保护植物较丰富的区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过程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间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及伴生气放空燃烧废气。钻井及试油期间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并且采用高品质的柴油,使用检测合格的设备等措施,污染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伴生气通过放散管充分燃烧放空,污染物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要求。 (三)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钻井过程采用套管与土壤隔离,并在套管与地层之间注入水泥进行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工程钻井过程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采用固液分离方式处置后,液相循环使用。试油期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进入井口方罐拉运至吉祥联合处理合格后回注油藏;生活污水排入入营地内防渗生活污水收集池,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五)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水基岩屑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实现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固相临时贮存于井场内方形收集池,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等国家及有关部门、地方相关标准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后,用于铺设服务油田生产的各种内部道路、铺垫井场等;产生的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钻试结束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防渗区域铺设的废防渗膜粘有油类物质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交由危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未被污染的防渗膜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依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