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投公告
(略) 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 (略) 受委托,定于 * 年9月 * 日 * 时 * 分在新津街道 * 楼会议室对位于金泰居委的金泰街 * 、 * 号 (略) 公开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单位(个人)前来报名竞投。
* 、竞投项目情况
(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资产性质 | 面积 | 资产地址 | |
金泰(联社)LX *** | 集体资产 | * . * ㎡ | 金泰街1、3号 | |
* 、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 * ) (略) 会年满 * 周岁以上且具 (略) 为能力的 (略) 市公民。
( * )对于曾经违反《 (略) 纪律》、扰乱竞投秩序,以及对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单位或个人, (略) 可拒绝其参加竞投。
( * )其他规定,详见《集体资产交易方案》及《竞投人须知》(附:补充条款)
* 、竞投原则:
本次项目采用书面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登记流程请参考办事指南。
* 、公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申请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略) (略) 申请登记(节假日除外),否则,不得参加竞投。
* 、提交资料:
(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不须提供);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 *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
* 、出租方式:出租方以地 (略) 出租;采用竞价方式(现场书面报价方式),竞价高者中标,如出现多位竞价最高相同者,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中标者。
* 、地址及面积:位于金泰街 * 、 * 号;测量面积为 * . * 平方米。
十、竞投者在 (略) (略) 门查询该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情况,在充分了解该地块相关情况后,自愿竞投方可报名,在建设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理完毕,方可建设; * 方予以配合, * 切手续及费用均 (略) 承担。
十 * 、租赁期限: * 十年,升级改造期间给予 * 个月免租金(包含在租赁 * 年期限内)。
十 * 、竞标价格:每平方米每月租金竞标底价为(税后)人民币 * * * 元(¥ * . * 元)起,竞价以元为单位,竞投价高者中标;租金税费由中标者承担。
十 * 、款项收取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时,1.按中标价 * 次性收取 * 年的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2.收取人民币 * 万元(¥ * 0. * 元)作为水电费保证金,水电等申办手续由中标者自理并承担相关费用;3.同时收取第 * 年( * 个月)的租金,按年( * 个月)缴交租金,以后每年租金期的第 * 个月前 * 日内缴清当年租金;
十 * 、竞标条件:报名参加竞标登记时每位报名人必须 (略) 缴交人民币 * 佰万元(¥ * 万元)作为竞标保证金,中标后此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等款项,多退少补,未中标的在 *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回。
十 * 、招标对象: (略) 会年满 * 周岁以上且具有完 (略) 为能力的 (略) 市公民。
十 * 、中标者在中标后应将产生的税收、产值在 * 年内开始在新津辖区申报。
十 * 、参加竞标者需于 * 日9时至 * 日 * 时 * 分前向金 (略) * 次性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逾期或未足额缴交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缴交竞标 (略) 账户为:( (略) : (略) 市珠池农 (略) (略) ,账号: *** ,户名: (略) 市 (略) 区新津街道金 (略) )。
十 * 、竞标时间及地点: * 日下午 * 点准时到新津街 (略) ( (略) 市嵩山路 * 号新津大厦 * 楼会议室)参加竞投,未按时参与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十 * 、中标者应于 * 日前(或 (略) 另行通知的时间)与金 (略) 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该中标项 (略) 竞标), (略) 有权扣 (略) 缴保证金的 * %作为违约 (略) 集体收入,余款不计利息在 *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 十、中标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让、转租,不得抵押租赁土地,不得在租赁土地上从 (略) 为,否则 * 方有权收回租赁土地,并追究 * 方的违约责任及 * 切经济损失。
* 十 * 、租赁期间, * 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 (略) 有权扣除保证金的 * %作为违约金,若发 (略) 涉土地, * 方应无条件服从,其中政府对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 * 方应得 * %补偿款, * 方应得 * %补偿款。
* 十 * 、看样:
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略) 不组织交 (略) 活动,竞投人认为有需要的, (略) 对交 (略) 及 (略) 踏勘,特殊情况的可向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协助。
* 十 * 、 (略) 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 (略) :
联系地址: (略) 市 (略) 区新津街道
联系电话: ***
(略) 址:http:/ *** align="left"> * 十 * 、公有资产营运机构/集体经济组织:
(略) 市 (略) 区新津街道金 (略)
联系人:邱记龙
联系电话: ***
(略) 市新津街道农村集体资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