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19-*-31-03-*,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批的申请表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及专家组长复核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 (略) “十四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符合国家产业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可以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同意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项 (略) 湾坞工贸集中区,在现有厂区利用一期工程现有RKEF火法冶炼镍铁合金技术,年处理12万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酸洗泥)(危险废物代码:336-064-17);利用三期工程现有焙烧法废混酸再生设施的产能余量,新增年处理2.772万吨HW34废酸(危险废物代码:314-001-34),HW17表面处理废物及HW34废酸服务范围均为湾坞工贸集中区内青拓集团相关企业。项目新建湿酸洗泥贮存库1个、干酸洗泥贮存库1个、定量给料机1套并配套酸洗泥专用运输车辆,其他主体工程及其他配套的公辅、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
三、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在危险废物原料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等环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控制和管理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做好记录台账。酸洗泥、废混酸等危险废物应配备专用车辆密封运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段安全行驶,运输过程应全程监控,确保危险废物无泄露。酸洗泥、废混酸贮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要求,建设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缝隙,其中酸洗泥贮存库应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系统。
(二)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雨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酸洗泥贮存库所在干燥棚应设置单独的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在雨污水收集池设置切换闸门,确保雨污水得到有效收集,雨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你公司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落实地下水污染控制要求,酸洗泥贮存库所在区域应落实重点防渗区要求。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干燥窑烟气应进一步提高固硫率,减少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粗炼烟气应通过定量给料、除雾等措施,控制废气中氟化物的排放。
(四)你公司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你公司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 (略) 经营范围的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池可依托现有已建成的事故应急池(容积为5800立方米),可不再另行建设,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回用冲渣等,不得外排。
四、项目执行标准
1.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酸洗泥贮存库收集的雨污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2.项目干燥窑烟气、粗炼烟气以及混酸再生系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现有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及相关污染控制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规定的排放限值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7规定的排放限值。
3.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2023年6月30日之前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你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所,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跟踪监测。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略) 福安生态环境局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