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 (略) 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 (略) 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大江北”协同发展战略,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规划实施提供空间和政策保障。
二、主要目标
科学制定新时代凤阳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强度,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全面提升凤阳县国土空间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构建科学完善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强化底线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保障生态、资源、环境等方面安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有机更新,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战略引领、刚性传导。
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指导推进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应与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相一致。
(三)区域协同、城乡统筹。
加强与长三角、淮河生态经济带、 (略) 圈、 (略) 圈等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要素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以人为本、提升品质。
协调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等各类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强化公共服务,打 (略) 交通体系,建立15分钟生活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多规合一、全域管控。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为基础,将各类空间性规划的管控要求整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空间性规划“一张图”,实现城乡空间规划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六)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治理导向,根据凤阳县自然禀赋、人文特色、发展阶段特征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方案编制,体现凤阳地方特色。
四、主要任务
(一)评估规划实施成效。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双评估”, 全面总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 “两规”差异与原因,提出优化完善建议,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厘清思路、明确目标和重点。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略) 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研究、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区域国土空间协调发展研究、国土综合整治研究、新型城镇化研究、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村庄布点专题研究、生态保护修复研究、国土空间支撑体系构建研究、现代产业体系及布局研究、水利基础设施及水资源配置研究。
(三)明确目标与战略。
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落实 (略) 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凤阳县当前与长远发展利益需求,确定2035年县域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提出全域空间发展战略。科学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四)确定全域空间格局。
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结合规划目标与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保护要素和各类城乡发展要素布局,构建城乡融合,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统筹确定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城乡居民点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科学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提出国土用途结构优化、城镇功能优化、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的目标与路径,并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方案;确定县辖区的村庄布局;确定全域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减灾避灾设施布局;提出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城镇密集地区协调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统筹配置等方面要求; (略) 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构成,优化确定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空间结构和总体布局等,构建高水平公共空间、高品质公共服务、高质量产业布局。
(五)明确规划管控要求。
(略) 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开发、修复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内容;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制目标和管制规则,提出分区分级分类管制要求和具体措施;统筹县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管控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预控; (略) 空间、公共中心、历史文化保护、城乡风貌等方面管控要求,划定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建立全覆盖均等化公共中心网络,明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及原则,构建15分钟生活圈;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化传承、河流水系、绿地系统和森林生态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性要求;统筹地上、地下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安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战略“留白”空间。
(六)推进国土整治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提出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修复原则和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地质灾害、滑坡等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措施; (略) 更新原则和要求, (略) 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七)分解落实指标任务。
(略) 级规划约束性指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优先要求,统筹考虑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同发展及城乡融合发展,分解确定下级规划控制指标,明确下位规划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分解落实要求,完善并强化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八)近期实施与行动计划。
(略) 级规划近期实施要求和凤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 五”规划,对规划的近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近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近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五、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凤阳县域 1937.2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基准年为2019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六、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集、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及其他材料等。
(一)规划文本。
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文本。
以条数格式表达规划结论,简明扼要,明确表达规划强制性内容。
(二)规划图件。
县域图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总图、城镇(村)体系规划图、国土空间“三线”规划图、国土空间 规划分区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含综合防灾)布局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中心城区图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城市“四线”控制图、绿地与公园体系规划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住房与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城市空间形态控制图、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等。
(三)规划说明。
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四)专题研究报告。
1.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3.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格局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土地和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区域国土空间协调发展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国土综合整治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新型城镇化研究(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乡村振兴战略研究(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
9.村庄布点专题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
10.生态保护修复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1.国土空间支撑体系规划研究
(1)县域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研究(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县域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3)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研究(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2.现代产业体系与布局研究(牵头部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水利基础设施及水资源配置研究(牵头部门:县水务局)
(五)信息平台。
建立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一张图”数据库及信息平台。
(六)其他材料。
人大审议意见、县直部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公示意见等。
七、工作步骤
(一)开展准备工作(2019 年11月)。
按照自 (略) 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成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 (略) 动员会议。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启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与县级规划相协调。
(二)双评估、双评价及信息平台建设(2019 年11月-12月)。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规划实施评估初步成果,并提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建议。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完成初步评估报告。充分评估现有“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及原国土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启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三)重要专题研究(2019年12月-2020 年 4月)。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需要和我县实际情况,在前期开展规划评估和“双评价”基础上, (略) 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各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重要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为规划成果编制提出有针对性、指导性的研究结论,分别形成专题研究报告。
(四)规划方案编制(2020 年4月-6月)。
提取专题研究中关于重要问题的研究结论,按照编制技术指南开展规划文本、图件、说明编制工作,形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征求意见稿。
(五)规划方案论证及信息平台验收(2020 年6月-8月)。
规划成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审查,根据收集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并通过专家验收。
(六)规划成果审批(2020 年8月-12月)。
规划成果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查,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完善后 (略) 政府审批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 (略)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不定期召开例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实行例会和其他协调会制度,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及其他日常事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
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涉及范围较广,涉及部门较多,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编制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提供本部门空间规划相关资料,密切配合做好各环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各类专项规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全面开展村庄规划评估工作,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至 2021 年,实现全面构建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目标。
(三)强化保障支撑。
选择高水平编制单位及信息化建设单位,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力量。县财政局要将凤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到2020年财政预算,做好资金保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助做好项目采购服务指导及保障工作。
附件:1. 凤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规划编制主要工作分工
附件1
凤阳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广友 县委书记
罗圣权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田海松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 昕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曾永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夕宝 县财政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
卢 伟 县经信局局长
张广发 县公安局副政委
郭泽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局长
孙学明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吕会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县人防办主
任、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国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超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熊尚宏 县商务局局长
徐传保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鲁 进 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文春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胡 玲 县民政局局长
徐正先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韦 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胡 玉 县统计局局长
黄扣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黄 涛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吴 轶 凤阳宁国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工作)、党工委书记
程洪全 凤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工委副书记
王 勇 府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胡宗权 临淮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毛存昭 板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聂小燕 刘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长安 红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 力 西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克斌 枣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时 全 大溪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左宗德 小溪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金江 总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守香 武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钟承法 黄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孙从阳 大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梅 殷涧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 涛 官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田海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郭泽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赵有放、陈平清、李国平、高坤乾、陈明明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规划编制主要工作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提供正在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工业经济规划相关图件、数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工业经济和“两化”融合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本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开展国土空间战略目标与格局研究、国土空间管控研究、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研究、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研究;提供规划编制设计本部门所需地理信息、国土调查、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矿产规划等相关规划文本、数据和图件资料。负责提供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及有关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森林和湿地、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提供生态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新规划、新构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有关的城乡建设文件、图件、数据及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城管执法局: (略) 管理行政执法有关的文件、图件、数据及电子信息资料;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交通综合规划相关文本、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交通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农业相关规划图件、矢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现代农业、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利规划相关文本、图件、数量数据、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全县水利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根据规划编制要求,认真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文化发展与保护、旅游规划相关图件、文件及电子信息资料;提出至 2035 年有关文化、旅游保护发展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防灾减灾相关的规划成果;提出至2035 年有关防灾减灾方面的新规划、新设想。
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等各项统计数据及统计年鉴,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技术标准体系和要求,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