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采购人 |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省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省公共资 (略) 办公室 | |||
项目编号 | HBDP *** | 预算价 | 16万元 | |
联系人 | 杨文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地址 | (略) 市 (略) 区中北路252号 | |||
拟选择唯一供应商名称 | (略) (略) | |||
供应商地址 | (略) 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为推进“ (略) ”工作, (略)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略) 投标交易平台、公共 (略) 政监督平台,鼓励、引导和带动 (略) 化、专业化发展, (略) (略) 络, (略) (略) 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促 (略) (略) 门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实 (略) 业转 (略) 规范化发展。 (略) 投标系统,引导各类 (略) 化和专业化方向有序建设和运营交易平台,加快建立公共 (略) 政监督平台, (略) 投标平台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功能定位,依法合规运营,并推动平台之间功能分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由于电子交易平台主要功能已于去年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都已固定,其他开发商在没有原开发单位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的情况下,无法承担服务平台的接口开发 (略) 台对接工作。按照《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属于只能从 (略) 采购情形。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服务平台主要功能已于去年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都已固定,唯一供应商拥有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能够承担服务平台的接口开发 (略) 台对接工作。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组听取了本项目的情况说明,认真审查了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该项目为原项目的后续功能扩充项目。原项目合同金额为193万元,本项目预算为16万元,不超过原金额的10%。采购方要求在2个月内完成接口开发工作,而原供应商己完成系统开放,数据标准固定,能够按期完成开发接口工作。 2、 (略) 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可作为原项目的后续功能扩充,考虑到项目的紧迫性,与原项目的一致性,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该项目原电子交易平台主要 (略) 开发完成,平台系统架构、编码方式、数据库结构等均己固定,其它供应商在没有原开发系统设计方案和开发原代码的情况下,在二个月的时间内是无法完成该项目开发 (略) 台的对接工作。 (略) 述,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 (略) 采购的”,建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崔文广 (略) 省公安厅 高工 李长河 (略) 省经 (略) 高工 黄幕银 (略) 省 (略) 高工 | |||
拟成交价格 | 16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 (略) 门。 | |||
公示期 | 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省公共资 (略) 办公室
地址: (略) 市 (略) 区中北路252号
联系人: 杨文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湖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徐东大街 (略) 大厦B706
联系人:陈凯
联系电话: *** ***
传真: ***
政 (略) 门地址: (略) 市 (略) 区中北路8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