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九号线清莲区间青石河处燃气管道回迁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轨道交通九号线清莲区间青石河处燃气管道回迁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因地铁九号线青石河处的实施,对影响其施工围蔽范围内燃气管线进行迁改至不影响其施工的位置,现配合地铁施工进度,需要拆除临迁燃气管道及原架空燃气管道,新建回迁燃气管道。回迁De450管约100米及管沟开挖部分路面修复等。
建设地点:轨道交通九号线清莲区间青石河处。
计划工期: 35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66,480.07元。
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合同包干。即按照图纸、设计答疑及补充说明文件和清单的内容,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 (略) [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30日期间到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子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我公司可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 (略) 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20-* 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电子版)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取查看,不存在泄密风险。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证书,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5.2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
(1)通过微信搜索“粤企签”申请移动数字证书;
(2)或点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中的CA申请,进行CA办理(如 (略) 咨询)。CA办理完成后,登*平台,下载“环境检测工具”,安装“投标文件客户端”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提示进行逐步填写,生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辑完成后通过平台进行上传。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
(2)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10:00(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的30分钟内);
(3)解密方式:集中解密。
5.4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会议室。
5.5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海珠区海城街44号 | 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林工 | 联 系 人:麦工 |
电 话:020-* | 电 话:020-*-843 |
传 真:/ | 传 真:02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63.com |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