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州景 (略) 对《广州景 (略) 色母、色粉研发及物理混合建设项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 (略) 理,形成《广州景 (略) 色母、色粉研发及物理混合建设项目》(公示版)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厂房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略) (略) (略) 莲路大龙村段46号7栋202,内 (略) 、拌料房、积粉房、打粉房、分粉房等。生产内容主要为色母、色粉研发及色粉的物理混合过程,色母生产外发,部分研发配比进行出售,不涉及再生塑料的使用,研发工序使用塑料为PP、PE。本项目年产色粉7.6722吨,其中有2.4吨用于外发厂家根据色母配方生产色母使用(色母中色粉占塑料的20%,外发生产色母约12吨,则色粉用量约为2.4吨),另外5.2722吨外售给塑料制品企业作塑料制品原料等使用。项目拟招员工10名,厂内不提供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250天。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州景 (略)
联系人:邱总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莲路大龙村段46号7栋202
2、评价单位
环评机构:广州 (略)
联系人:涂工
联系电话:#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南 (略) 9号1栋908房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
广州景 (略)
广州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