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南川区国有闲置存量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 (略) 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3〕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博润 (略)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博润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南川区南城街道金浦路5号、清桥居委硫磺3.4社、林堡居委8组;西城街道金山大道27号、51号、金佛大道263号、长远居委4.7组;东城街道花山居委1组、东金华居委8.10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5573.55平方米,改造1264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金佛安置小区(B区)、长远安置小区(B区)、庙堡顶安置小区(B区)、凤凰花苑、硫磺安置还房、上江雅筑、花山南苑B区、金华丽苑等8处国有资产闲置房源。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6893.0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7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5 设计服务期限:6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25日历天;
?初步设计35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招标人: | 重庆博润 (略) | 代理机构: | (略) 建功盛汇 (略) |
地址: | (略) 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渝南大道10号传媒中心 | 地址: | (略) 南岸区南坪开发路31号科尔大厦16-12 |
联系人: | 刘鑫 | 联系人: | 程欢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