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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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项目名称屏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采购编号:PSCGT*,现做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1.1中:“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质自筹”更正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 二、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全部招标”更正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须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7人及以上单数(确因评审方法复杂且投标人数众多导致评标工作量大的,招标人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共7人及以上单数(确因评审方法复杂且投标人数众多导致评标工作量大的, 招标人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4. 承包人 4.2 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 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 退还给承包人。”更正为“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及条件参见专用合同3.6条。”;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4. 承包人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 中“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 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更正为“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5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 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18. 竣工验收18.3 验收18.3.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更正为“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0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 七、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18. 竣工验收18.3.3“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 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更正为“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 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5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八、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18. 竣工验收18.3.6“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更正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8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的除外。”; 九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18. 竣工验收18.8“施工队*的撤离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56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更正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或拆除。”; 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22.违约 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更正为“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7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