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19: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乘梯指引:14号、15号、16号、17号电梯,一楼扶梯。)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 ||
预算金额 | ¥6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漆小姐/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漆小姐/胡先生020- *、*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磋商文件.zip |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C500GC130F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日常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 工期 | 维修地点 |
包1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天河北办公大楼日常修缮项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办公楼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19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
包2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海景大厦、猎德所、石牌所、兴华所、黄村所、凤凰所、沙太南路办公楼日常修缮项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办公楼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19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天河区其他办公大楼(以下办公场所除外: (略) 天河区龙洞东路一横路1号, (略) 天河区广和路23号, (略) 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号, (略) 天河区车陂路113号东宏国际广场二楼, (略) 天河区员村三横路员村新街2-4号 |
包3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龙洞所、天河南所、车陂所、天园所、员村所办公楼日常修缮项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办公楼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18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略) 天河区龙洞东路一横路1号, (略) 天河区广和路23号, (略) 天河区东圃陂东路2号, (略) 天河区车陂路113号东宏国际广场二楼, (略) 天河区员村三横路员村新街2-4号 |
包4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在管相关物业日常修缮项目 | 1、大楼楼体、房间的地面、墙面、玻璃幕墙、天花、门窗装饰等维修修缮; 2、输电线路、控制开关、配电箱、照明等维修修缮; 3、排水设施、卫生间等管道维修; 4、大楼隔热层、防水层、护栏等维修修缮; 5、室内房间间隔改造; 6、其他零星维修杂务。 (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 | 50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在管相关物业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 (略)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4.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5.报价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须在该企业注册),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小型项目负责人 (略) [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2) 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6.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综合类C3),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需求书附件)。7.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8.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1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乘梯指引:14号、15号、16号、17号电梯,一楼扶梯。)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620万元,包1,195万元;包2,190万元;包3,185万元;包4,50万元
本项目按排现场踏勘(详见采购文件):
集中时间:2024年1月26日上午10:00
集中地点: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0-*
踏勘期间请各报价人参加踏勘的人员需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或报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佩戴口罩、安保登记等工作;如近期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务必提前告知。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天河区税务局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漆小姐/胡先生02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漆小姐/胡先生
电 话: 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