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3-12-28
(略)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略) (略) 清河流域 | * | ||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史金锋 | ||
12400 | 100 | ||
2025-12-31 | |||
新建 | |||
本项目 (略) 清河流域进行综合整治,北岸治理长度 8 公 里,南岸治理长度 2.5 公里,主要包括生态护岸工程、水体生态修复 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护岸工程:采用绿滨垫护坡、护脚形式,对河道北岸修筑生态护坡总长 8 公里,河道南岸修筑生态护坡总长 2.5 公里。 2、水体生态修复工程:对清河北岸进行水体生态修复建设,人 工湿地 0.3 平方公里,生态隔离带 0.022 平方公里,沿河建设生态步 道 5500 米,配套绿化、护栏等工程。 | |||
环保措施: 妥善安排分类收集,包装袋、废建材等尽量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清污疏浚,淤泥用作绿化底肥,避免长时间堆放。 | |||
有环保措施: (1)为减轻施工期对其造成的影响,施工噪声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晚10:00 点至第二天早 6:00 点期间应停止施工。 (2)施工设备必须采用先进合理施工机 械,属低噪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选择施工方法、施工场界,在施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3)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止鸣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