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总则14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略) 早期人防工事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
预算金额:约14万元(长度约1200米,按实际测量为准)
最高限价:每100米/ *** 元。(在投标时总价和单价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备注:(结算时量按实际测量为准,单 (略) 报单价,但是最后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1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 (略) 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安徽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10 万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或安全评估)项目业绩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 (略) 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 (略) 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 (略)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 (略) (略) 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 (略) (略)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略) 、 (略) 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开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
方式:网上下载( (略) )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滁州市琅 (略) (略)
联系人及方式:王主任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恒信 (略)
地 址:滁 (略) (略) (略) 7楼
联系方式:0550- *** 、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其芳陈浩
电 话:0550- *** 、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采购人 | 名 称: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滁州市琅 (略) (略)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 |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安徽恒信 (略) 地 址:滁 (略) (略) (略) 7楼 联系人:朱其芳 电话: 0550- *** 、 *** | |
3 | 项目名称 | (略) 早期人防工事结构安全鉴定项目 | |
4 | 建设地点 | 滁州市 |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比例:100% | |
6 | 采购范围(内容) | 内容: (略) 早期人防工事为坑道式人防工程,位于滁 (略) 、南湖边约修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其主要结构为一条门式拱形人防主通道及多条支道,主通道长度约800-1000米,多条支道长度约200米; (略) (略) 面以下约4.0米左右。人防通道净宽约1.2米,拱顶高度约为2.0米,拱顶结构为约20cm厚的钢筋混凝土弧形板;通道两侧均为片石墙,为弧形板的支撑点,通过现场查看,局部弧形板钢筋已经裸露并锈蚀(约1200米) | |
7 | 评审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8 | 服务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 (略) 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 | |
9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安徽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③自 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准),供应商具有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10 万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安全性鉴定(或安全评估)项目业绩的。(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 (略) 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 (略) 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 (略)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 (略) (略) 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 (略) (略)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略) 、 (略) 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拒绝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10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 | |
11 | 响应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 | |
12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供应商对谈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2年06月16日17时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提问。 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
13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06月17日17时前代理机构电话通知,(质疑内容将体现在招标文件中) | |
14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本项目澄清答疑文件。 | |
16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本表第13条 | |
17 | 最高限价 | 14万元 | |
18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
19 | 保证金 |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不要求。 |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纸质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 (略) 理。 |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 |
22 | 电子光盘具体密封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 本项目无须提供电子光盘。 | |
24 | 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启时间及地点 | 时间: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会议室 | ||
开启顺序 | 由招标小组评审;先资格审查,然后商务报价评审。 | ||
25 | 是否退还电子光盘 | √否;□是。 | |
26 | 招标小组的组建 | 招标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3名。 | |
27 | 是否授权招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 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 | |
28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略) | |
29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 | |
30 | 付款方式 | 完成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开票后15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按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代理费2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无票)。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
其他 | 1、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 (略) ,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的响应。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招标文 (略) ,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3、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 (略) 理。 |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 购 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设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本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本项目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范围(内容):
2.1 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计任务书。
3.标包划分:
3.1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采购合同:单价合同,
备注:(结算时量按实际测量为准,单 (略) 报单价,但是最后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的预算金额14万元)。
4.采购方式:
4.1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
5.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采用):
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与招标。
6.评审办法:
6.1本次采购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供应商资格:
7.1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是满足本次招标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的供应商。
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8.2 除8.1内容外,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8.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 (略) 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前附表约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 (略)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 (略) 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前附表约定时间内,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9.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于2022年07月17日17时前,代理公司电话通知(质疑内容将体现在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 (略) 分,具有约束作用。
10.踏勘现场及响应预备会
*** 踏勘现场
*** .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 响应预备会
*** .1采购人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11.招标文件的发出
***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采购答疑等均应经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以中文为准。
***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 (略) 分组成:
*** .1资信证明文件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
(2)安徽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3)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5)诚信招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2商务文件
*** .3响应文件二(商务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格式见附件 );
(3)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如有);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略) 提交的商务标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供应商的评审。
13.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文件中的单 (略) 采用人民币表示。
*** 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 供应商应综合考虑本次设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调整。
*** 响应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将 (略) 理。
14. 响应有效期
***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60天。
***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 (略) 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15.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 (略) 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响应。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响应的等。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响应文件:见投标人须知
*** 响应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 (略) 门批准后, 按照 (略) 理。
17.响应文件的提交
***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
18.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 (略) 分。
***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 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五)开启、评审和成交
19. 开启
*** 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 .1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招标会议。
*** 参加 (略) 门
*** 对参加招标的供应商的要求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招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手持或密封于响应文件中均视为携带,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再参加评审。(本条不采用)
*** 开启程序
招标会议由代理机构安徽恒信 (略) 主持;
1、响应截止时间后,系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进行响应文件评审;
3、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价格(如有);
4、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会议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操作方法详见现场质疑,标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0. 招标小组
*** 招标小组的组成
*** .1招标小组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
*** 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招标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①从属 (略) (略) 注册执业的;
②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供应商的职员;
③在该项目响应中,为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或响应决策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 评审
*** 招标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审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招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 在评审过程中,招标小组认为需要, (略) 门的监督下,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做出书面答复。
***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响应 (略) 分。
23.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招标会议开启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小组确认,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①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的;
②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保证金的;
③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 (略) 理的其他情形。
***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 (略) 理。
①在评审过程中,招标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
②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③供应商之间的响应 (略) 分雷同的;
④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又拒绝根据评审委员会建议进行修正的;
⑤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23. 评审过程的保密
*** 招标会议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
24. 成交
*** 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 .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招标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成交公示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滁州市公 (略) (略) 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合同的授予
25. 合同授予标准
*** 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供应商须知第 (略) 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6.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采购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采购人应当按响应保证金的数额对供应商进行赔偿,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响应担保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7.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 (略) 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28.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9.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0.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 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31.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
2、评审程序:响应文件后,由招标小组评审;先资格审查,然后商务报价评审。
3.评审内容
资信及商务标证明文件
4、如果有效投标人只有二家的,现场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
5、如果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摸球确定中标人。
三、商务评审
1、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1.2招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本项目低于最高限价30%(含))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招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略) 理。
2、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四、成交候选人的确定
1、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按照最后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有效报价最低的有两家或以上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第四章采购人需求(略) 早期人防工事为坑道式人防工程,位于滁 (略) 、南湖边约修建于20世纪60、70年代;其主要结构为一条门式拱形人防主通道及多条支道,主通道长度约800-1000米,多条支道长度约200米; (略) (略) 面以下约4.0米左右。人防通道净宽约1.2米,拱顶高度约为2.0米,拱顶结构为约20cm厚的钢筋混凝土弧形板;通道两侧均为片石墙,为弧形板的支撑点,通过现场查看,局部弧形板钢筋已经裸露并锈蚀。
工期要求:检测总工期30日历天
第五章项目合同
(中标后双方协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一)
项目名称
(略)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目 录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
(2)安徽 (略)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并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
(3)业绩证明材料;
(4)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5)诚信招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
(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招标文件, (略) 理与该项目招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略) 码):(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略) 码):(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诚信招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招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招标,不以他人名义招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招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招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 (略) 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 (略) 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 (略) 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 (略) (略) 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 (略) (略)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采购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 (略) 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招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招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 (略) (略) 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保证金不予 (略) 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服务承诺书
致:(采购人) :
本承诺声明:(供应商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或优于)。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商务文件
(响应文件二)
项目名称
(略)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目 录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2)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如有)
(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投标函
致: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1、根据贵单位招标邀请书的邀请,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略) 早期人防工事结构安全鉴定项目”的招标采购。我单位授权(姓名和职务) (略) 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略) 需的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3、一旦我单位中标,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以及邀请函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要求。
4、我单位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5、我单位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单位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单位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公 章)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1 | 项目名称 | |
2 | (略) | |
3 | 报价次数 | 第二次报价 |
4 | 报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5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元 |
(小写):元 | ||
6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略) 有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备注:
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2、响应单位现场填写此报价单。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 (略) 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www.g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 (略) 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 (略) 网(http:/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 (略) 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滁州市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 (略) 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 (略) 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www.g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 (略) 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 (略) (www.ccg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滁州市公 (略) 网(http:/ *** )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 (略) 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②被滁州市 (略) 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 (略) 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成交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 (略) 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 (略) 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响应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 (略) 门,依 (略) 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 (略) 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 (略) 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 (略) 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 (略) )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 (略)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 (略) 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 (略) 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 (略) )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招标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 (略)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略) 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 (略) 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招标,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 (略) 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 (略)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或拒 (略) 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 (略) 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 (略) 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 (略) 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 (略) 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 (略) 会保 (略) 会保险 (略) 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 (略) 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 (略) (略) 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 (略) (略) 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 (略) 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 (略) 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 (略) 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略) 罚的;
(四) (略) 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 (略) 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 (略) (略)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
(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 (略) 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 (略) 会 (略) 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略) 会影响的;
(五)对各 (略) 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 (略) 罚决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 (略) 会不良影响的。
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 (略) 门作出下列情形 (略) 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 (略) 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 (略) 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 (略) 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七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 (略) 早期人防工事结构安全鉴定项目的竞争性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 购 人: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 2022年6月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恒信 (略) 经办人:朱其芳 电 话:0550- *** 、 *** 2022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