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启动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贺兰县常信乡;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与内容:企业拟投资800万元, (略) 贺兰县常信乡建设肉羊及肉牛养殖场项目。养殖场占地19114平方米,年产肉牛存(出)栏950头;肉羊存(出)栏1200只。项目场地建设建设饲养舍、饲料间、储草间、育肥舍、办公室、防疫检疫室等及配套辅助设施;购置2套饲草(料)加工设备。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常之源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单位地址:贺兰县常信乡五渠村三社
(3)联系人:屠治国
(4)联系电话:*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宁夏合创 (略)
(2)单位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金丰路96号1号办公楼
(3)联系人:冀工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浏览以下网站下载、浏览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具体如下:
(1)*@*q.com
(2)纸质版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 (略) 金凤区金丰路96号1号办公楼
收件人:冀工
联系电话:*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