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国土资规〔2017〕1号),现对《 (略) 平邑县宁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通讯地址:平邑县财源路中段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
邮编:*
电话:0539-*
附件:
1、《 (略) 平邑县宁泉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