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 (略) 港口区税务局2024年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 (略) 港口区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02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税务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税总采购发〔2023 〕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国家税务 (略) 港口区税务局拟通过购买第三方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的方式,搭建符合本单位工 (略) ,协助有效破解纳税人、缴费人面临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实现税费业务高效办理,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体系的目标,努力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提速减负,切实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税咨询服务、基础资料预审服务、纳税辅导服务、纳税咨询服务、纳税回访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税收宣传服务以及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的辅助性服务事项。 二、服务时间 工作日提供8小时现场服务(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及每天24小时全天候响应服务,响应服务自接到指令起至完成响应不得超过30分钟。现场服务时间原则上应覆盖港口区税务局工作时间,如有其他变化或需求,双方可协商调整。 三、服务地点 广西国家税务 (略) 港口区税务局, (略) 港口区税务局迎宾街办公区、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企沙镇便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港口区政务中心税务窗口。 四、服务事项 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导税咨询服务、基础资料预审服务、纳税辅导服务、纳税咨询服务、纳税回访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税收宣传服务以及协助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非执法类的辅助性服务事项。 | 315.00 | 2024年9月 | 年度预算*元,采购方式拟采用公开招标。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 (略) 港口区税务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