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尼玛县扶贫 (略) (略) 尼玛县波仓藏布河道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尼玛县波仓藏布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尼玛县扶贫 (略)
项目类别:新建
建设地点:尼玛县尼玛镇境内
项目内容:本项 (略) 尼玛县尼玛镇,工程综合治理河长9.20km,新建护岸9.034km,其中左岸新建长度4854m(左岸一段长度2288m,二段长度2566m),右岸新建长度4180m(右岸一段长度1645m,二段长度2535m),河道疏浚9.20km。为了方便居民下河需要,本次在两岸堤防迎水面共计修建C25砼梯步16座。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