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紫云自治县白石岩乡打瓦饰面石材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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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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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紫云自治县白石岩乡打瓦饰面石材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紫云自治县白石岩乡打瓦村 |
建设单位 | 安顺正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略) 紫云自治县白石岩乡打瓦村,矿区范围由21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为0.1244km2,开采标高为+1326m~+1230m。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C**)。设计生产能力16万m3/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设置的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箱,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车辆进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定期清掏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在开采区域设置移动洒水喷淋装置,采剥前,对拟采剥区域喷淋洒水,增大土石含水率,采剥过程中,通过喷淋洒水除尘以及增加喷淋次数,减少表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钻机穿孔、凿岩设备均自带捕尘装置的设备和湿式凿岩,作业过程增加洒水次数采取湿式作业,减少钻孔作业粉尘;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出、入厂区应进行车轮和底盘冲洗,控制行驶速度,同时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及时清扫,降低运输扬尘对空气的影响;粉尘排放浓度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剥离表土层中收集至堆土场内堆放,后期用于复垦。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对植物造成了直接的毁坏,使植被失去对水源涵养的能力。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废石场、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