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中都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都镇党委会议纪要(〔2023〕28号),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上杭县中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上杭县中都镇。
四、建设单位:上杭县中都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建游客服务中心1800平方米、旅游公厕200平方米、游客休息亭8个、观景平台10个、生态停车场6400平方米、旅游公路10千米、亲水步道6千米、游步道3千米、生态护岸8千米;配套供水、供电、排水、消防、安防、监控、标识标牌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新建旅游大数据平台、智能流量监测、电子地图、语音导览、扫码识景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50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专项债、上级资金及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完善报建手续。
上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