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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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7条款“预算金额”
原文为:“□[]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7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修改为:“■[*.24]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 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2、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3.1条款“最高投标限价”
原文为:“□[ ]元。
■暂定[*.75]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修改为:“■[*.24]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3、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4条款“暂列金额”
原文为:“■按照[*.13]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修改为:“■按照[*.96]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4、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15.6条款“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原文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42]元报价,不得竞争。”
修改为:“■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96]元报价,不得竞争。”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修改内容详见本项目最新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按照新招标议程执行。
招标人:珠海高 (略)
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 (略)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