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 (略)
地址: (略) 市 (略) 区凯旋路 * (略) (略) 基地 (略) 大厦 * 层 *** 号
邮编: ***
法定代表人:姜国峰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彭福来联系电话: ***
质疑人关于“ (略) (略) 综合业务用房( (略) (略) )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HZZC * -G1- *** -HZSG)”的质疑函 * 份(落款日期 * 日),我中心于 * 日收悉。针对提出的质疑事项,我中心及时将情况反馈至采购人,经采购人认真核实质疑内容后针对质疑 (略) ,现答复如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1
答复: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智能紫外线杀菌灯”的技术参数为“智能紫外线杀菌灯大肠杆菌杀灭率> * %”,而招标文件“带智能紫外线杀菌灯或其他有效杀菌装置”的技术参数为“金黄色葡萄球菌除菌率达 * . * %以上”,因此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证明上述技术要求与 (略) * 菱品牌高度 * 致,不存在偏向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略) 调研,目前金黄色葡萄球菌除菌率达到 * . * %以上的同类产品很多,生产技术要求也不高,很多生产制造商均能生产同类产品。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2
答复:关于招标文件第 * 章 (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中“产品防疫抗菌能力”评分项。
1.所投医用电梯防疫抗菌情况。
该项评分标准非固定唯 * 的数值, (略) 投产品满足该数值或优于该数值要求即得分,并未强制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需求,目的是产品与实际需求相适宜。
2.所投扶手电梯抗菌防疫抗菌情况。
招标文件该项评分标准为: (略) 投扶手电梯带扶手带智能紫外线杀菌消毒功能,有效灭杀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 * . * %以上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显示为:智能紫外线杀菌灯大肠杆菌杀灭率> * %。因此证明材料未能证明上述评分要求及其他条款要求与 (略) * 菱品牌技术参数高度 * 致,不存在偏向性,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评分要求,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3
答复:采购人认为,附加制动器、调速器、控制装置、电气安全装置、桁架、围裙板、梳齿支撑板、楼层板作为电 (略) 件,对电梯安全保障尤为重要。以上设备同 * 生产制造商同 * 品牌,在电梯有故障时能够保证快速提供维 (略) 件及配件,能够最大限度的应急保障电梯的快速维护,快速应急解决问题,快速恢复正常使用。因此要求与电梯 (略) 家生产,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及配套技术要求,以快速保障电梯安全、 (略) 。 (略) 上多家电梯制造商均能达到此类要求,能形成充分竞争,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4
答复:为了 (略) 更安全更有保障,采购人在符合GB *** 1《自动扶 (略) 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梳齿啮齿深度间隙≤4mm”要求的基础上,进 * 步设定4mm≥梳齿啮齿深度间隙>3mm的得1分,梳齿啮齿深度间隙≤3mm的得3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
电梯制造商在国 (略) (略)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具有广泛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各种测试指标、技术参数及各项目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梳齿啮齿深度间隙、噪音值等)能够有准确、真实和全面的型式试验结论。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国 (略) 门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略) 采购产品的安 (略) 质量,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多数潜在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不存在不合理的要求。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5
答复:电梯制造商在国 (略) (略)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具有广泛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各种测试指标、技术参数及各项目型式试验的内容( (略) 噪音值等)能够有准确、真实和全面的型式试验结论。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国 (略) 门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略) 采购产品的安 (略) 质量,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多数潜在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不存在不合理的要求。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6
答复:电梯制造商在国 (略) (略)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具有广泛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各种测试指标、技术参数及各项目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曳引机额定功率等)能够有准确、真实和全面的型式试验结论。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的曳引机额定功率是 * 项基本要求,相关参数非固定唯 * 的数值,只是作为加分项,并未强制要求作为实质性响应需求, (略) 投产品满足该数值或优于该数值要求即可,目的是产品与实际需求相适宜。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略) 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
本项设定乃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根据 (略) 择优选取,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影响多数潜在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 、质疑事项( * ):详见附件质疑函质疑事项7
答复:采购人从产品质量及制造商信誉信用方面设置评分项,把“国家认 (略) ”,“中国合格评 (略) 实验室”“市级或以上质 (略) ”颁发的证书作为评标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有多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 十条“ (略) 政区 (略) 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情形。
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略) 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十 * 条的规定,质疑人质疑不成立,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 *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再次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函复。
(通讯地址: (略) 市 (略) 西路 * -1号( (略) 大厦5楼交易 * 科),邮政编码: *** ,联系人:李文坚,电话: *** ,传真: *** )
附件:质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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