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施工监理
第1号补遗书
项目备案编号:HBZX- *** JT- ***
根据《 (略) 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1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 (略) 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略) 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略) 文件。本补遗书正文共2页,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一、补遗书
1、招标文件67页6.2款修改为:“6.2暂列金额:不适用。”其他相关条款对应修改。
2、招标文件92页4-1 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修改为:
4-1 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计(元) | 备注 |
(一) | 正常监理服务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 与附件4-2中的正常监理服务费保持一致 |
1-1 | 其中:施工准备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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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施工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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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
| 应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 |
(二) | 监理服务费用合计(投标报价) (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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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费率 (三)=(一)÷监理计费额×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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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正常监理服务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应与附件4-2中的监理服务费保持一致。
2、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正常监理服务费应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5%,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监理计费额为200,000,000.00元
招标人: (略) 交投 (略) (略)
* 日